评:酒后驾车“入刑”之争
2009年08月21日 16:11凤凰网汽车 】 【打印共有评论0

酒后驾车“入刑”之争 (点击进入原文)

【richbinyi】湖北省武汉市 219.140.154.*

第一:法律不严格,执法部门执行不坚决。可以说情送礼,换句话就是“有钱既可搞定”

第二:执法者违法谁来监督。现在许多城市都存在“黑白共治”何况一个区区“酒驾”

第三:社会上如此多的问题,通过什么“渠道”反映到中央。他们知道吗?是知道而不解决还是知道而无法解决。

凤凰点评:说的好!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群众的力量是强大。

【头狼蛰伏】北京市 219.143.46.*

汽车本无罪,有罪的是违法开车的人!法律严明公正是第一位!公正!!!!!但是~~~~~~~~现在很多公车、警车、部队车,在这方面根本就起到了很坏的作用!悲哀的是,这些特权阶级根本就没有可以约束的部门和人!哎,交通也能折射出我们这个社会的不公平啊!上不正而下歪,我想这是那些“有关部门”应该首先认识到的!

第一次沙发!

凤凰点评:超级正义感!希望有关部门多听听老百姓的意见与建议,和谐社会不就是这么来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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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编辑: ouy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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