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班途中遭车祸 拟不再认定为工伤
2009年07月25日 11:08北青网-河北青年报 】 【打印已有评论0

新华社电(记者杜宇邹伟)针对我国工伤保险存在工伤认定范围等五大问题,24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删去了条例关于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并删除了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和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行为导致事故伤害的这两种不得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征求意见稿增加了及时报告制度,规定用人单位在发生较严重工伤事故后应当在24小时内报告;同时取消了行政复议前置程序;简化了存在劳动关系争议的工伤认定程序;明确了再次鉴定和复查鉴定的时限。通过上述简化程序规定,最多可缩减程序3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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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编辑: rob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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