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农民新购冀产微型载货车 开始领补贴
2009年08月05日 08:16燕赵都市报 】 【打印已有评论0

本报讯据悉,3月1日以后农民购买带有“汽车下乡”、“摩托车下乡”标识的汽车、摩托车,就可申领财政补贴。为了进一步加大补贴范围,6月份国家正式将新购轻(微)型货车也纳入补贴范围。让省内农民朋友高兴的是,新购河北5个生产厂家生产的轻(微)型载货车的河北农民,还可以再获得省政府的专项财政补贴。定额补贴标准为:对购买冀产轻(微)型载货车(已享受换购补贴政策的除外),单价5万元以下的,每辆定额补贴1500元;单价5万元以上的,每辆定额补贴2000元。补贴资金全部由省财政负担。

这5家企业中的河北长安汽车,是河北省内惟一的微型货车的生产企业,生产的微型货车都属于省政府下乡新政的指定产品。省内农民购买河北长安的货车可以享受到国家10%和省政府1500-2000元的定额补贴,因此受到了农民消费者的追捧。

采访中,一经销商告诉记者,补贴领取环节复杂、兑付缓慢,一直是制约汽车、家电下乡销售的瓶颈,简化领取补贴程序是汽车和家电下乡的首要问题之一。截至目前,河北省部分地区购买冀产货车的农民用户还未能够顺利拿到双重补贴。广大农民用户希望有关部门加快流程,让他们能尽快享受到国家和省政府“汽车下乡”政策带来的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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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飞跃 编辑: rob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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