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交警称:轻微违法警告多次要开罚
2009年08月10日 07:27大洋网-信息时报 】 【打印已有评论0

信息时报讯 (记者 童丹 通讯员 交宣) 记者昨日从广州市公安交警部门了解到,广州交警从7月6日开始对10种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予以口头或书面警告教育,纠正交通违法行为人违法行为后将免予罚款处罚。交警部门表示, 在一年内累计超过规定次数后,将不再实行警告,将依法直接对该驾驶人予以罚款、扣分处理。

据市公安交警部门介绍,对10种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予以口头或书面警告教育,措施一个月来共处理近12000宗。实施过程中,交警部门发现乱停车行为比较突出。部分驾驶人对警告充耳不闻,继续停放或者是缓慢行驶应付完检查后继续停车。

针对上述情况,市公安交警部门表示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违法停车行为的查处力度,一是加强巡逻纠正力度,对违法停车等轻微违法行为进行警告教育,对不听警告教育立即驶离的将予以处罚;二是在加强现场警告教育的同时,公安交警部门还将充分发挥智能交通管理指挥系统和电子警察设备,对违法停车等违法行为加大非现场处罚力度。

广州市公安交警部门表示,为进一步加强对道路交通管理力度,对10种轻微交通违法行为特别是机动车乱停放的违法行为,公安交警部门坚持教育警告与罚款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对机动车驾驶人的违法行为警告教育进行记录,在一年内累计超过规定次数后将不再实行警告,将依法直接对该驾驶人予以罚款、扣分处理。不过,对于“规定次数”到底是多少次,交警部门尚未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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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童丹 通讯员 交宣 编辑: rob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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