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杰撞人案续 又称愿与出租公司协商赔偿
2009年08月21日 09:39新京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 “周杰驾驶无牌奔驰车撞翻出租车”追踪

本报讯 (记者刘泽宁 耿小勇)昨日,有消息称演员周杰表示愿意承担车祸造成的全部损失。对此,周杰代理律师表示,目前还与出租公司协商中。

6月2日,周杰驾无牌奔驰与出租车相撞伤3人(本报曾多次报道)。

昨日,某网站娱乐频道报道称,周杰与出租公司主动和解,愿意承担全部损失。

针对这一说法,周杰的姚姓代理律师表示,目前还与出租公司协商,并没有最终结果,“该周杰负的责任,他会负责。”

昨日,伤者小刘称,暂时没有听说“周杰愿意承担车祸造成的全部损失”的消息。

新月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周杰的律师主动找到公司协商此事,对于目前协商的结果,双方有保密协定,暂时不便透露。

知情人透露,周杰的律师希望新月公司撤诉,双方庭下协商解决此事。周杰的律师表示周杰愿意承担车祸造成的一切费用,包括乘客、出租车司机的医药费,以及车辆破损维修的费用。

这位人士称,新月公司向周杰律师提供了一份费用清单,约十七八万元,律师表示回去将与周杰商量。双方还将对赔偿金额进行进一步协商。

■ 链接

周杰“变脸”史

●6月2日,周杰弃车逃逸。

●7月1日,警方认定周杰负事故的主要责任。

●7月6日,周杰申请复核。

●7月21日,周杰状告新月公司,索赔车损20万元。

●8月初,周杰看望受伤乘客。

●8月19日,周杰向法院递交撤诉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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