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酒后驾车者严惩 同乘供酒者并罚
2009年08月23日 07:52新华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新华网东京8月20日专电(记者 陈曦)日本《道路交通法》对酒后驾车做出了严格的规定,除对酒后驾车者本人严加惩处之外,还设有“车辆提供罪”、“酒水提供罪”以及“同乘罪”等新罪种,从各方面减少酒后驾车现象。

日本《道路交通法》对酒后驾车的新规定于2007年9月19日开始生效,其中第六十五条规定,任何人不许酒后驾车;严禁为酒后驾驶员,或者是疑似酒后的驾驶员提供车辆;任何人不得为即将驾车的司机供酒、劝酒;不得乘坐酒后驾驶员驾驶的车辆,违者严惩不贷。

在日本,酒后驾车分为“饮酒驾车”和“醉酒驾车”。其中“饮酒驾车”分轻重两级,每公升呼气中含酒精量在0.15至0.25毫克的属于轻度饮酒驾车,0.25毫克以上的属于重度。对于醉酒驾车,日本法律并无准确数值规定,由执法人员根据驾驶员饮酒后的表现,例如是否能够正常驾驶、是否站立不稳、是否能走直线等做出相应判断。

根据日本《道路交通法》规定,对于醉酒驾车者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00万日元(1美元约合95日元)以下罚款;饮酒驾车者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50万日元以下罚款。醉酒驾车扣35分,当场吊销驾照,3年内不核发驾照;饮酒驾车扣13分至25分。对于醉酒驾车司机的同乘者和供酒人,也要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50万日元以下罚款;对饮酒驾车司机的同乘者和供酒人则处以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30万日元以下罚款。

日本《道路交通法》对酒后驾车造成交通事故实施更为严格的惩罚。第八十八条第一项规定,醉酒驾车造成人员死亡的驾驶员将被当场吊销驾照,且10年内不核发驾照。对于拒绝吹气检查的,将被处以3个月以下拘留或50万日元以下罚款。

由于日本法律对酒后驾车惩处严厉,而且人们在大中城市里上班出行通常乘坐电车,所以日本的酒后驾车事故相对较少,倒是末班电车内时常能见到横七竖八躺着的醉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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