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际油价近期创出新高,国内成品油价格即将上调的报道占据公众眼球。媒体和业内专家根据发改委新的定价机制,纷纷预测调价时间和幅度。中石化相关人士前日也表示,在目前定价机制下,公众对于调价的预期已能准确判断。有评论指出,中国成品油价格调整已经进入“可预见性”时期。
去年12月,国家发改委公布《国务院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通知》,其中定价调整标准——即连续2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格变化超过4%——的确定可谓备受瞩目。国家发改委价格司负责人解释称,国内油价调整主要是依据国际市场一段时期相关原油价格变动情况,也就是说,国际市场某种原油某一天或某几天价格变化较大时,国内成品油价格不会调整,只有当国际市场相关油种连续2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格变化超过4%时,国家才可能相应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这样做主要是为了避免国际市场油价剧烈波动导致国内油价频繁调整。
据此间媒体报道,中石化相关人士表示,成品油定价机制作为已经定案的机制在此前已经征求过中石化的意见。不过他表示,在目前定价机制下,公众对于调价的预期已能准确判断,使得调价前会出现大量集中加油或者中间商囤积的情况,“如果定价机制更加灵活确实会更好”。有评论指出,我国成品油价格调整已经进入“可预见性”的时期。
成品油调价机制过于简单透明?
本月初,据国内媒体报道,中石油(14.22,0.02,0.14%)、中石化两大集团最近与国家发改委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希望修改5月初颁布的《石油价格管理办法》。两大集团认为当前的《办法》使得成品油调价机制过于简单透明,导致投机、囤货等现象频频发生。
两大集团认为,现行的调价机制过于透明,可控性低。每次到了价格调整窗口期,价格管理部门和两大集团都面临强大的舆论压力。同时,市场可以轻易计算出调整的幅度和方向,导致市场力量提前做出反应,在很大程度上干扰了中石油、中石化的终端销售。两大集团建议,应该采取多种方式,模糊化处理新的成品油定价机制,包括国际成品油价格计算方法、启动调价的涨跌幅度等都需要调整。
但随后,无论是发改委还是中石油、中石化,均否认曾有上述建议。
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研究员周大地此前表示,现行成品油定价机制不会出现大的调整。他认为,尽管国家发改委公开的成品油价格调整原则是国际油价22日内平均价值波动超过4%,但是这个具体调整的幅度和时间,其实还是由国家掌握的,而且调价会考虑方方面面的综合因素,例如目前一些企业受到油价上涨的影响比较大,油价就不会蹦得太快。但他也表示,可以尝试把22个工作日的平均移动价格再调整一下,这样能更快反映国际油价的变化。
究竟可不可以“模糊化处理”定价机制?
国家信息中心经济预测部主任牛犁此前接受媒体访谈时表示,定价机制中对“22个工作日”等有意模糊化的处理,有助于避免投机、囤货等现象的出现。牛犁表示,如果相对死的机制,大家一算都很清楚,这就导致了投机、囤货,为了避免这种现象的出现。有意模糊化的处理,一个是连续22个工作日;第二个还要移动平均;第三,还是作为布伦特、新塔(音)三地还要加权处理,简单处理别人还好算,但是加权权重是多少是不被更多人了解的。所以这样的处理有助于模糊化,而不是非常清楚地了解到到了22个工作日就必然调整,包括调整幅度不见得是涨多少就调多少。
但据日前《证券日报》的评论认为,模糊化定价机制,受益者只能是那些拥有或影响定价话语权的垄断企业,这类企业能够在“模糊”中囤积投机,攫取巨大利润,两大石油巨头自然难以“摆脱干系”。评论认为,以前那段“复杂”且“模糊”的成品油定价时期,消费者对什么时候石油价格会变动,变动多少,从不知晓,只能被动接受。石油巨头们在石油价格“倒挂”时享受政府动辄几百亿的政府补贴,在石油价格飙升时,通过“模糊”定价,“日进斗金,凯歌高奏”。通过模糊化定价机制,只会造成更多的囤积产生,这一点从去年原油价格上涨过程中各地出现的“油荒”现象就可见一斑。
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金融学教授孙立坚在最新一期香港《经济导报》刊载文章指出,整个成品油价格形成的环节中,确实存在成本很高的状况,所以缺乏竞争的价格形成机制让老百姓无法接受,这个问题一定要加以解决。如果不讲清楚,造成官民对立,就会严重影响到政府产业政策的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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