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本月起 车险一律不得代赔
2009年11月03日 01:15汽车中国 】 【打印共有评论0

从本月起,江苏省所有汽车修理厂、4S店全部取消了直赔协议,也就是说今后顾客车辆发生事故,全都不允许代理理赔,今后保险公司理赔款必须支付给车主本人,而且千元以上赔款直接转账不会支付现金。在保监会下发了《关于防范车险理赔环节风险的通知》后,江苏省保监局也下发了相应的通知,从11月1日起正式执行。

市民郑小姐最近给汽车续保时,被要求上浮20%的保费。保险公司的业务员称,他们上网查了之后发现郑小姐上一年保险理赔已达4次,所以今年续保保费必须上浮20%。“真是奇怪了,我去年只到家门口的修理厂去补过两次漆,保险理赔都是修理厂代办的,根本不可能有4次事故呀。”查询了自己的理赔记录之后,郑小姐发现,另外有两次事故都是在奥体附近发生的,但是自己根本没有出过这样的事故。“肯定是车放在修理厂,被他们动了手脚。”

江苏省保险行业协会相关人士告诉记者,自从6月底江苏省23家车险公司信息联网后,就暴露出相当多的修理厂骗保事件。“现在这样的投诉非常多,几乎每天都要接到投诉。因为出险次数超过3次,保费就要上浮,所以很多车主在这次信息联网后才发现,理赔事故被人为增加了。”这位人士称,很多车主为省事,经常把车、自己的身份证摔给修理厂去代办保险理赔,而修理厂在掌握了这些东西之后,一般在当天报了案之后,第二天再搞个大的碰擦,来骗保。

业内人士称,车辆出险后的修理环节是不法分子利用骗赔的主要环节。特别是“直赔”协议(指被保险人不向修理单位直接支付修理费用,而委托修理单位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索赔所得赔款冲减被保险人应交的修车款)的出现更是加剧了这种骗赔案的发生。

根据江苏省保监局的规定,从11月1日起,江苏所有4S店、修理厂直赔协议统统取消。这也就意味着车子今后再出险,必须本人报案,提出理赔申请,同时保险公司赔款必须支付给车主本人,千元以上赔款必须要通过非现金方式支付,且支付到与被保险人名称一致的银行账户。4S店、修理厂代理理赔的服务功能全部取消。

平安财险南京分公司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从本月起,已经根据要求,不允许代理索赔了,而且在出险过程和理赔过程中,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必须和车主见一次面。理赔款在千元以上必须打入车主银行卡内。

“所有4S店、修理厂直赔协议统统取消,是暂时的规定,如果将来社会诚信体系比较完善了,从双方利益出发,我们会再逐步纳入一些诚信度高的、规范的4S店和修理店,加入直赔协议。”江苏省保险行业协会一位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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