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新国标明年1月实施 超驾需考牌
2009年12月05日 11:42广州日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国家标准管理委员会近日公布的《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安全要求》等4条关于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的相关国家标准将于2010年1月1日起实施。其中一项“20/40”标准备受瞩目——“40公斤以上、时速20公里以上的电动自行车,称为轻便电动摩托车或电动摩托车,划入机动车范畴”。这就意味着超标准电动车的驾驶者需上牌和考驾照了。

广州早已“禁电”,受影响不大。

电动车搭客仔违法成本或将大大提高。

市售电动车大多超标

广汕公路旁有大量经营电动车的摊档,昨日一电动车档店主阿鸿向记者表示,店内大部分的电动车都超过了“20/40”标准。

据了解,1999年,国内曾出台《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规定“最高时速不超过20公里,整车质量(重量)不大于40公斤”。但在大多数城市中,电动车都超过了该标准。如今,新国标继承了这一标准,同时将超过此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称为轻便电动摩托车或电动摩托车。

阿鸿表示,自从新标公布以来,店内电动车生意受到了影响。据了解,如果超标电动车归入了机动车,那就意味着驾驶者需要上牌和考证。

广州“禁电”影响不大

“广州市区已‘禁摩’和‘禁电’,因此,虽然国家标准有所改动,但对广州影响不大。”一交通管理人士对记者说。

该人士还表示,新规利于打击电动车搭客现象。记者昨天在新港路地铁沿线看到,部分地铁口确有电动车搭客仔拉客。由于该路段靠近城中村,电动车搭客现象时有发生。

“现在,电动车违规上路按照非机动车处罚,一般不超过50元,因此搭客仔的违规成本较低,”他表示,绝大部分搭客电动车超过了“20/40”标准,一旦新规生效,驾驶员将面临驾驶无牌机动车处罚,甚至面临无证驾驶的处罚,违法成本大大提高。

自行车协会申请暂缓执行

中国自行车协会助力车委员会主任委员陆金龙日前表示,10年来,电动自行车国标迟迟未修订,市场上几乎所有的电动自行车都已超标,按新标准将“自动”变身为轻便电动摩托车。初步统计,全国约达1.2亿辆。他表示,中国自行车协会将向国家相关职能部门提出申请,暂缓执行电动摩托车新国标。

据了解,这一标准为推荐性标准。

电动车行业或“洗牌”

又讯 据《潇湘晨报》报道,据了解,若认真执行新国标,逾千家电动车生产企业或将变成无证生产的非法企业,超过500万就业工人将面临失业。

根据工信部最新规定,获得摩托车牌照的企业项目总投资不得低于2亿元人民币。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新闻发言人胡刚表示,目前1000多家电动车企业很难有达到这个标准的。“如果标准真的实施,必将给行业带来一次洗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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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鹤、何颖思 编辑: rob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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