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定发布 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记分翻倍
2009年12月21日 08:22大洋网-广州日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将实行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17日正式发布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新规定中加大对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由一次记6分调整为记12分。新规定将于明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

在新规定中,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掉头,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牌证3种违法行为,由一次记6分调整为记12分。对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违法行为的记分分值由2分提高至3分。

同时,杜绝恶意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违法行为,对违反规定继续使用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以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并收回原驾驶证。此外,规定驾驶证被依法扣押、扣留或者暂扣期间,驾驶人不得申请补领。对采用隐瞒、欺骗手段补领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以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记6分,并收回补领的驾驶证。

欢迎订阅凤凰网汽车电子杂志《轩辕周刊》
  共有评论0条  点击查看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凤凰网保持中立。
     
作者: 黄瑶 编辑: robot

商讯

车型库
·按价格
·按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