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车主投诉上海大众朗逸新车漏水
2010年03月05日 11:52TOM汽车 】 【打印共有评论0

\[维权\]车主投诉上海大众朗逸新车漏水

\[维权\]车主投诉上海大众朗逸新车漏水

我于2009年01月08日在江苏昆山建伟汽车销售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4S店)购买上海大众朗逸[综述 图片 论坛]牌1.6L品轩版汽车,车身价人民币12.78万元。并在4S店内做地胶,贴膜等装潢。

2009年2月22日,由于当日大雨,发现驾驶室内地胶接缝处有渗水现象,且比较严重。故次日一早就送4S店检查,发现驾驶室底部已严重积水,浸湿地垫及石棉层。但未查出进水原因。后将汽车驾驶室内所有物件拆除(包括座椅、地胶、密封条、底垫及下面的石棉等)直至车内仅剩下底盘和裸露的电线泡在水中,相关工作人员用高压水枪冲洗实验后,称水是由车前部雨刮器排水口经由底盘几个缝隙处流入驾驶室的,后经4S店和上海大众汽车公司确认属严重质量问题,厂家和4S店解释为瑕疵并说是由于在生产过程中漏涂了几百毫升的胶水(朗逸底盘均为焊接的本人未发现哪里有胶水),涂上胶水就可以了,且不敢保证以后还是否会再次漏水。经多次交涉换车无果后,我表示可以先将车辆修理再协商赔偿问题。

3月4日,将车从4S店取出,发现公里数多出40公里,且少了1/4的燃油(约12L),4S店解释为车出去试了,消耗的燃油较多可能是修理时长期怠速造成(我使用时车百公里平均油耗仅6L),4S店在试车时并未通过任何形式告知我,且油耗浪费惊人,很是令作为消费者的我心痛。

3月5日,在我多次交涉和投诉后,上海大众汽车表示愿赔偿我人民币3000元,但必须签定一个协议,协议并未说明因质量问题而给予赔偿,而是要求车主不对任何第三方提及有关此车漏水等质量问题的言论,我定义为“封口费”,且对赔偿结果极为不满,当即表示不签,。

在1月8日购买该汽车时签定的《上海大众汽车产品购销合同》中第六条甲方保证中明确表示,“[合同车辆]已经过售前的调试,检验和清洁。”然而车辆显然未经过检验,大众汽车已违约,且众所周知,上海大众汽车和4S店都属露天停车场,我的车是2008年9月生产出厂的,即使没有做任何检验,在露天停车场近5个月时间内,大众不应该不知道车有漏水的情况,我认为大众有欺诈消费者的行为,我可以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大众赔偿我,可以不签定的类似“封口费”这样不合理协议吗?请求贵网查出事实真相,维护我们广大消费者的权益,为中国汽车产业的健康发展营造公平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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