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田应该区别对待中美消费者
2010年03月30日 10:39成龙汽车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地方法规让丰田“低头”

【成龙汽车网】3月29日,一汽丰田对浙江提供的相关解决办法称,依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有关规定,一汽丰田同意对RAV4消费者给予补偿。

一汽丰田销售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永江秀久3月29日率团赴杭,对浙江省工商局提出的制定时间表、上门召回、提供代步车、允许全额退还订金和补偿经济损失五项要求均表示接受。

丰田应该区别对待中美消费者

之前,丰田章男在美国出席听证会后来到中国,召开说明会。对于美国车主享受到的上门召回、提供代步车和报销打车费用等事项对中国的消费者绝口未提,立刻引起了轩然大波。

实际上,这能责怪丰田吗?丰田章男在北京的说明会上说的明白:将按照所在国法律来履行对消费者的义务和责任。

依据的是2004年由国家质检总局等四部委联合发布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这一规定没有对召回厂商提出补偿要求。中国的丰田车主虽然希望丰田能对中美的消费者一视同仁,要求虽然合理但没有法律支持。丰田没有责任和义务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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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郑成飞 编辑: rob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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