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旧换新”延至年底 商务部将出台新政
2010年05月14日 15:13中国新闻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据了解,原计划5月末终止实施的汽车以旧换新政策会延至今年年底,商务部不久还将出台新的政策。

按照目前的政策,汽车以旧换新政策的执行时间为2009年6月1日到2010年5月31日,即申请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的,报费车辆的交售时间和换购时间均应在该时间范围内。

全国乘用车市场信息联席会秘书长饶达接受采访时表示,汽车以旧换新政策的宏观调控成本较高而效果不明显,对汽车销量的贡献较小,因此即使该政策终止,对汽车销量的影响也不会很大。

另据工信部网站1月27日披露,财政部、发改委、工信部、公安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七部委联合下发通知,将汽车下乡政策延长一年,至2010年12月31日止;摩托车下乡政策执行到2013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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