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汽车回收办法将尽快修订
2010年06月01日 07:46第一财经日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1部门5月31日联合发文宣布,我国将以汽车发动机、变速箱、发电机等零部件再制造为重点,把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试点范围扩大到传动轴、机油泵、水泵等部件;同时,推动工程机械、机床等再制造,大型废旧轮胎翻新。

相关部门将制订通过制造产业发展规划,尽快修订《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适当取消对报废汽车“五大总成”强制回炉的限制;完善促进再制造产业发展的经济政策。(新华社)

相关专题:

车辆报废标准有望年底出台

欢迎订阅凤凰网汽车电子杂志《轩辕周刊》
 您可能对这些感兴趣:
  共有评论0条  点击查看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凤凰网保持中立。
     
作者: 综合报道 编辑: robot

商讯

车型库
·按价格
·按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