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莫走“重复建设”老路
2010年06月04日 07:42新京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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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出台《关于开展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的通知》,以进一步扩大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工作,这一强烈的政策信号引起各方的高度重视。

应对全球扑朔迷离的经济形势,中央政府除了抑制非理性资产泡沫、防范通货膨胀、打击投机型购房行为外,也采取激励性政策措施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成长。这种差异性政策取向的信号就是,要在抑制物价不合理上涨的同时保障经济的平稳增长。

2009年,我国以销售1300多万辆汽车稳居全球第一的成绩,为保增长做出了重要贡献。今年经济增长的目标实现,仍需要汽车工业引领增长。

根据我国高铁建设的经验,先刺激市场需求扩大产业规模,而后在产业扩张中促进技术创新,是一条可行的提升产业竞争力之路。目前,通过政府补贴先削减纯电动汽车的价格竞争劣势,激发市场的购买活力,然后在规模扩大与竞争加剧中引导和促进新能源汽车的技术创新,有助于促进中国新能源汽车在全球竞争中后来居上。

显然,中央政府的政策支持为北汽新能源汽车公司这样的企业打开了市场扩张之门。但是,从汽车产业发展规律看,还需要形成一系列的配套性政策。

比如,试点城市应该加强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作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内容;削减对新能源汽车的各类限行及限制性措施,以便诱导消费者使用节能环保型新能源汽车的购买需求;把新能源汽车扩展到出租行业与公务用车范围,进一步扩展市场空间。

比如,对示范运营的出租车公司给予一定的税费优惠,给予新能源出租车取得运营牌照以一定的减免费优惠;尽快出台充电站、充电桩、充电接口的国家标准,以便于新能源汽车充电过程便捷化、规范化;建设配套性的零部件基地,建立新能源汽车快捷、高效、完整的产业链。

从全国来看,还需要设置一定的技术准入门槛,在鼓励企业进入新能源汽车领域的同时防止一哄而上、低水平重复建设的现象发生。对于汽车企业来说,既要看到在政府政策引导下巨大的市场需求,也应该看到这一行业技术含量高、初始投资规模大、未来竞争激烈的因素,在选择进入市场时一定要做好可行性研究工作。

□周民良(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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