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城市入选试点 抢新能源汽车发展先机
2010年06月17日 10:08中国经济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和国家发改委6月1日联合下发《关于开展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国家对新能源汽车的各项补贴和扶持政策。杭州、上海、长春、深圳、合肥等五大城市入选试点城市。

以上五大城市的入选,必将推动当地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快速发展,有望在未来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区域竞争中抢得先机。

以上五大城市入选试点,究其原因在于其新能源汽车的产业发展基础较好,并且均属2009年下发的《关于扩大公共服务领域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有关工作的通知》中首批13个试点城市之列。

《通知》明确规定:地方财政安排一定资金,重点对充电站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新能源汽车购置和电池回购等给予支持;同时需制定地方财政补助、电价优惠、设置专用停车位等配套政策措施。《通知》下发后不到一周,各个试点城市就已开始积极筹划本地新能源汽车扶持细则。

5月31日,《深圳市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实施方案》正式实施,与此同时,深圳市发改委与深圳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公布了《深圳市电动汽车充电系统技术规范》。深圳的补贴方案针对购买指定车型并上深圳牌照的用户,在中央财政补贴的基础上,额外增加2万元补贴额度。这意味着深圳用户可获得的最高总补贴额度将达到8万元。

上海紧随其后,正在加紧制定补贴细则,预计将在三季度发布。而据此前的媒体报道,上海将尝试新能源汽车免收牌照费的政策优惠,同时购买新能源汽车车主将享受进入公交车等专用车道的鼓励。具体的相关细则有待正式发布。

杭州自2007年以来宣称要打造“国内最清洁城市”,并制定下发《杭州市打造“国内最清洁城市”五年规划》,提出到2011年实现“国内最清洁城市”的总体目标。此次入选试点城市无疑将为杭州此举助力。据了解,杭州当前正在加紧制定相关补贴细则,有望于月底出台。

合肥是中部地区唯一入选城市,据合肥财政部门消息,合肥的补贴细则要在对生产企业进行产量摸底调查后确定具体的补贴方案。而长春的补贴细则也正在制定当中。

五城市入选首先将推动当地新能源汽车企业的发展,而后将对地方经济产生巨大推力。但新能源汽车是一个新生事物,在财政补贴政策出台后,地方应加大本地新能源汽车相关配套设施的建设,才可消除消费者后顾之忧,打开市场。地方政府显然对此已有准备,多个省市陆续出台专门建设充电站的规划目标。但眼前的问题是:我国的充电站相关标准尚未出台,各地争建充电站难免后顾之忧。业内专家表示,政府在充电设施的初始建设阶段,实现全国范围内的统一标准、与电网及其他市政设施统筹规划十分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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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编辑: rob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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