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缺陷难识别多数车主蒙查查
2010年07月13日 04:15广州日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召回条例征求意见稿加大隐瞒汽车缺陷处罚力度

文/记者罗林、黄宽伟

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汽车产品召回监督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佛山的车商和车主对于更加严厉的处罚条例,表示了积极的态度。

众多商家表示,有效的监管和处罚,对厂家起到更好的监督作用,能减少商家与消费者的矛盾。而记者就召回的针对佛山车主的调查发现,众多车主对到底是汽车质量问题和还是自身使用造成的故障感到迷茫,众多车主对于汽车尤其是过了保修期后的车辆维修问题,多数不得不选择自掏腰包,并希望相关部门能设置更便捷的汽车质量问题的投诉和咨询通道。记者就佛山部分车主展开的调查发现,曾登录中国汽车召回网进行投诉的车主少之又少。

纯进口车纳入召回范围

相比旧规,新规加大了处罚力度和范围。征求意见稿规定了该条例的适用范围,即在中国境内生产、进口、销售的汽车产品的召回及其监督管理,适用召回范围。同时,也将在中国市场销售的外国企业纳入到监督管理范围内。

对比新老两个召回规定发现,以往汽车企业和经营者不履行召回义务,主管部门最多对其进行警告和要求重新召回,处罚金额最高也仅为30000元,根本起不到威慑的作用。新条例将对此实行零容忍态度,对产品有缺陷却不履行召回的生产企业以及其经营者加大处罚力度。其中,对于主管部门责令生产者实施召回,生产者仍未召回的,构成产品质量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行为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未构成产品质量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行为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进口,处以违法生产、销售、进口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佛山去年召回车辆约5万

数据显示,在刚刚过去的6月,国内就出现了7起汽车召回事件,据不完全统计,佛山召回的车辆约为5万辆,其中,去年一起电动车窗召回涉及到2万多名车主,而今年年初沸沸扬扬的刹车门召回,涉及1000多辆车型。汽车召回在佛山车主的用车过程中,已经不再稀奇。

记者在佛山各大车城和通过Q群的定向采访发现,很多车主出现故障时,就会上一些论坛探讨一下车辆故障的问题,但却较少通过国家的召回平台进行反馈。在受访的13位车主中,仅一人进入过召回平台进行投诉。而涉及被厂家召回的车主当中,多数由商家致电告知为主,部分看到新闻报道后自行与商家联系。

如何向召回部门反馈?

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已开设专门的召回网站,车主可通过中国汽车召回网(www.qiche365.org.cn)首页的“在线投诉”或在工作日的9:00~12:00、13:00~17:30拨打汽车质量投诉热线010-65537365投诉关于车辆质量的问题。

车主:不应为车辆缺陷“埋单”

众多消费者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希望新规定能震慑厂家,减少用车时不必要的支出。如果厂家不及时召回,这些问题在保修期过后,厂商一般都会“一脚踢”,将涉及的费用推给购买者。

居住在绿景路的陈先生表示,对于大多数只会开车不懂汽车的普通消费者而言,到底汽车自身有缺陷还是使用或者保养不当造成的问题,往往很难区分。出现问题如果在保修期之外,普遍只能自认倒霉,自己掏钱维修。众多车主表示,希望能有一个可能判定到底属于产品质量问题还是使用不当的交流平台。众多车主不约而同表示,非常不情愿为厂家的产品缺陷“埋单”。

商家:主动召回能减少矛盾

佛山商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召回力度加大了惩罚,对厂家起到一定监管作用。“我们对此持支持态度,因为车主与经销商的矛盾最为激烈,如果厂家提高主动召回的意识,能有效减少经销商与车主的矛盾。”佛山某日系商家的见解,代表了众多经销商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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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编辑: rob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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