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辆车遭“毁容” 停车公司擅设车场被令整改
2010年08月18日 07:18中国新闻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距离70辆车遭硫酸“毁容”事件已经过去一周,但朝阳区润枫水尚小区的业主们依旧忧心忡忡,此前一直打着“维护治安”旗号高调管理的北京通政停车管理有限公司至今未在市政管委备案。而本该行使取缔职责的城管部门也“按兵不动”。

昨天,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硫酸事件”已转由北京市公安局刑侦科调查,尚未有结论。

愿与有证车主协商解决

“平时收费的时候从来不提自己没有资质,现在出事需要理赔了,他们倒说没有资质了。”提起车辆被毁,家住润枫水尚小区的车主一脸无奈。据被毁车车主介绍,小区周边10日发生70辆车被毁事件后,负责该区域停车管理的通政停车管理有限公司不仅不能配合警方拿出有效的监控录像,而且对车辆理赔问题采取推脱态度。

大约一个月前,本报曾以《停车公司未经审批违规设停车场》为题对该地区停车问题进行报道,但报道刊发后再无进展。

昨天,记者再次致电北京通政停车管理有限公司。该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车辆受损一事公司也是受害方,对于交过停车费的有证车主,公司愿意与之协商解决,尽量使车主的损失降到最低。对于事发路段没有摄像头问题,负责人坦言,他们也有苦衷,“如果市政管委审批了,我马上加装摄像头。这些都需要成本啊。”

停车管理公司被令整改

按照该负责人的说法,该路段的停车问题相当复杂,该路段属大市政路,但还处在未交付期,为了维护该地区的治安安全,当初他们主动找到平房乡政府要求负责该地区停车管理问题。而按照相关规定,这样的路段设停车场应有政府部门联合开发商、物业向地区交通部门上报,由市政管委审批,再向社会招投标。“我们也多次向市政管委报批了,但市政管委迟迟不批,不批的原因是该路段还不属于市政路,不能批。可是如果没有管理公司,这地方会更乱。”这位负责人称。

该说法得到平房乡街道办事处颜姓副主任的证实。他称停车公司当初主动找到乡政府,政府觉得是件好事,所以同意。在此过程中,平房乡政府从未因此得过收益。对于停车公司未取得市政管委的审批,他表示将开会研究。

昨天,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平房乡政府、法制办、城管部门、停车管理公司等单位就此事开会研究,城管部门对停车公司做出了整改决定:要求停车公司加强巡逻,暂时停止收费;与受损车车主就理赔问题协商;对部分车辆延长看护时间等。但小区业主昨晚告诉记者,停车管理员仍然在收费。

■新闻链接

“城管不取缔

就是在包庇”

据了解,根据北京市政府发布的《北京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的规定,凡在北京市行政区划内设立的道路停车场,均须市政管理部门核准备案,凡违反该规定,私自设立停车场的,均属违法行为,应由城管部门依法查处。

北京市邦恒律师事务所律师向小铁认为,“明明有法律,但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城管不取缔,就是在包庇。”向小铁认为,暂未交付市政的路段,根据政府相关规定,应由建设方代管,建设方可以根据车主需要设立免费停车场,缓解居住小区停车难问题。

晨报记者 邹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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