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司机逃避检查遭遇事故死亡案调查(2)
2010年08月23日 15:30新华社 】 【打印共有评论0

杭州市民岳海鹏认为,警察抓违法人员,是其职责所在,遇到有违法嫌疑的车辆应该积极进行盘查。但也有市民对此表示异议,出租车司机赵迪认为,警车在追赶涉嫌违法车辆时,容易给当事人产生心理压力,造成动作变形,发生不必要的事故,因此交警应慎用当街追缉手段。

杭州市公安局副局长、交通警察局长赵野松表示,当前社会交通状态需要交警部门严格执法,但在执法过程中也要注意规范执法。从目前的情况看,逃避检查的车辆往往都有各种交通违法行为,有的甚至还涉嫌刑事犯罪。因此,交警对逃避检查车辆的追查还是很有必要的。但是在追赶过程中,民警要严格规范执法,如及时亮明身份和标志,根据不同的情况作出相应方式,如跟随、喊话等,不应有过度刺激当事人的行为,但当嫌疑车辆出现明显危害公共安全的可能时,民警就要采取断然措施予以制止,包括强制停车。

专家建议:尽快出台操作性强司法规范

“在台州这起案例中,在车祸中遇难的朱高鸿是酒驾逃跑,其行为可能会威胁他人生命和公共安全,警察制止这种行为,属于正常执法。”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王全明律师认为。交警查处违法车辆,是其职务行为,因此产生的意外后果,不应该由警察个人来承担。

王全明表示,近年来,因交警或警察追赶违法犯罪嫌疑人而发生意外,导致当事人死亡的事件多次发生,引发了诸多法律诉讼。对此,《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有相关的规定,而各地公安交警部门可以在此基础上作进一步的细化,明确交警采取追捕及其他各种强制措施的情形,一方面要严查交通违法行为,一方面要注重人性化执法,避免出现不必要的悲剧。

也有市民建议,交警部门在遇到逃避检查车辆时,采取的手段可以更灵活,如抄下号码、联系前方路段交警进行拦截。还有市民建议,可以参照肇事逃逸负全责的方式,对逃避酒驾检查的车辆从严处罚,只要交警部门掌握了逃避检查的证据,如录像、照片等,就可处以不低于酒驾的处罚。(记者 方列)12 上一页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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