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补贴不得纳入优惠 将大力处罚违规者
2010年09月06日 09:23新文化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近日,财政部、发改委和工信部下发《关于做好节能汽车推广补贴兑付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做好节能汽车推广补贴兑付工作,要保证推广财政补贴及时兑付,并严格执行价外补贴政策,不得将财政补贴纳入企业优惠额度。对违规者将加大处罚力度,情节严重的,将取消节能汽车经销商或生产企业推广资格。

部分经销商

补贴与优惠不能同享

就在“通知”下发前,已经有不少消费者反映节能补贴与厂商给出的优惠不能同享的问题。据记者了解,在第二批节能汽车目录下发后,共有130余款车开始享受国家给出的3000元补贴,并由经销商先行垫付给消费者。由于此次能够享受补贴的车型多为节油车型,所以门槛较高、细节也很多,部分4S店只有数款车型符合标准。而4S店为了让很多没有在节能补贴范围内的车型也销售业绩不错,经常会作出节能车型的补贴与优惠不能同享的决定。

一位销售经理告诉记者:“节能补贴车卖得火,没有补贴的车一个星期也走不了几台,这会让我们的业绩受到影响,所以会有这样的做法。”

部分车主

买车后才知道有补贴

有知道国家补贴政策才去买车的,当然就有买了车还不知道补贴政策的车主。前两天,一位读者打来电话询问:“我买了车后才知道这款车享受国家补贴,虽然发票开的日期是国家公布的时间,但4S店因为我没有当场办理手续,所以没让我享受到补贴,这合理吗?”

像这样的情形不在少数,记者致电相关经销商后了解到,国家公布目录后,汽车厂商发布通知到经销商,经销商再开始实施,需要一定的时间,消费者了解补贴措施也需要一定的时间,这就造成了一定的空档期,在这段时间里,消费者可以凭借开具的发票,在有效期内找到经销商,也可以享受3000元的节能补贴。

混淆补贴与优惠

让消费者很闹心

在国家汽车节能补贴政策推出后,很多市民就是冲着这份优惠才准备购买汽车的。而极个别4S店的做法,无疑伤害了消费者对于政策的信心以及对汽车品牌的忠诚度。车主小赵告诉记者:“一辆家庭轿车在10万元左右,国家给出的3000元补贴,再加上购置税优惠,最少会有5000元,已经够给车买上一年的保险了。但经销商将国家补贴纳入到经销商的优惠里,让很多准车主没有得到实实在在的优惠,这无疑伤害了我们购车的动力和信心。”

吉林省社科院的专家告诉记者:“现在中国购车一族对于品牌的忠诚度越来越高,但4S店如果将优惠与补贴混淆,甚至将之前的优惠缩水,那么降低的将是汽车品牌的诚信力和忠诚度,最终将导致换车高峰来临时,大批的换车车主流失,这对汽车企业将是不可挽回的隐性忧患。”

(新文化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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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综合报道 编辑: rob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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