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购车需小心订车时“陷阱条款”
2010年09月08日 07:06浙江在线-钱江晚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订车的麻烦真不少。之前,“汽车路路通”连续两周对订车时产生的纠纷进行关注。上周,本栏目依然不断接到读者的电话,争论的焦点多数落在订车时签定的合同上。记者发现,这些多数由4S店拟订的合同,里面的“陷阱条款”着实不少。

故事一:白等了4个月

首先打电话来投诉的是沈先生。今年4月初,沈先生在杭州城北一家4S店,订购了一辆德系品牌轿车,双方签定了“订车合同”,约好了8月1日前交车。

可之后沈先生左等右等,就是没等来4S店通知提车的电话。一遍遍催促下,4S店的说法变了。“昨天我又打了个电话,你猜销售员怎么说?他说很多加价的、加装潢的都还在排队!”言下之意就是,想要拿到车?加价、加装潢吧!

沈先生很生气,想找4S店赔偿。可翻出那张“订车合同”一看,虽然双方约定了交车时间,但如果4S店交不出车怎么罚,协议中丝毫没有涉及。“4S店的意思是,如果不愿意订车,只能原额退回订金。可4个月的时间,算是白等了。”沈先生说。

故事二:退还是不退,纠结啊

去年年底,杭州的俞小姐在杭州城西某4S店,交了1000元预定了一款德系热门车型。当时双方签定的“订车合同”上,甚至连具体的交车时间都没有写。9 个多月过去,俞小姐进退两难。“继续等?不知道什么时候才是个头;退车?我不甘心啊!”俞小姐说,她现在已经后悔下单了。

故事三:1000元订金被没收

今年5月,叶小姐在位于杭州萧山某4S店,订了一辆美系品牌轿车。叶小姐说,买车时正逢4S店搞活动。销售人员告诉她,优惠“前所未有”。销售员还向叶小姐保证,如果能找到比这更低的价格,“全额退款”。

叶小姐心动了,当即签下了“订车协议”,并交了1000元订金。可第二天,她跑到萧山汽车城一打听,发现另一家经销商的报价足足低了3000多元。叶小姐觉得自己被忽悠了,当即给自己订车的4S店打电话,表示要退车。可4S店也不含糊:“不买车?可以。但1000元订金就不能还。”

4S店的“底气”来自之前与叶小姐签的协议。虽然名为“订车协议”,但在协议的最后,销售员还手写了一段“补充协议”——“如果车主违约,定金不予退还”。正因为有这句话,在记者致电4S店时,该店负责人振振有词。“订车时大家都约定好的,这钱我们实在没法退。”他表示。

订车协议 “陷阱”知多少

沈先生与俞小姐,等到花儿都谢了,却拿不到车;叶小姐发现被4S店忽悠,却拿不回订金。三位“准车主”新车尚未到手,心却被伤透。他们的教训究竟在哪?

在订车时,4S店通常会提供一份协议。别小看这张纸,它可大有讲究。它既可能成为买车者的保护伞,也可能成为布满荆棘的陷阱——首先,它常常会以“订车”字样出现,而非“定车”。尽管一字之差,却能把消费者逼向不利的境地;其次,4S店常常“忘了”写上所订的车型、颜色、配置等信息,以便交车时有更大的回旋空间;再者,这份协议有时对消费者提出苛刻的要求,却对4S店却没有丝毫约束;最后,协议常常附带一些补充条款。别可它字数不多,却有可能被一些无良4S店利用。

三位“准车主”在拿到协议时,几乎都未加思索地,在上面签上了自己的大名。很快,他们就为当初的潇洒一签而后悔。这几乎成了目前买车人习惯性错误。记者甚至碰到过,几位车主4S店签定的协议上,4S店甚至连公章都没有盖!

现在买辆车,确实不容易;挑了半天,还不一定选到自己满意的。如果签协议时被摆一道,那就更划不来了。在订车与4S店签协议时,普通消费者更应看清其中的条款。碰到其中的陷阱,应及时提出修改,甚至拒签。

本报记者 赵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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