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进
2010年7月9日,一辆货车在北京某路段上抛锚,造成该路段拥堵。事发后交警赶至,直接联系了救援公司。随后,北京某道路救援公司的救援车赶到,开口要价13000元,令货司机瞠目结舌。虽“天价”难以接受,但为不至阻碍交通,货车司机也只能妥协。
上述事件已不是新闻,同样的事情在山东、宁夏、河南等地均屡见不鲜。原本是国家行政事业单位的公路施援部门,在转为经营服务性公司后,问题频出,而焦点就集中在高昂的拖车费上。
治天价 两部位联合发文
“车辆发生故障,打救援电话求助,还要和他们讨价还价。”有过被拖车经历的王洋气愤地说:“收费项目多,价格贵,动辄数千甚至上万元。这和趁火打劫有什么分别?”
针对这一尖锐的社会矛盾,9月19日,国家发改委联合交通运输部下发《关于规范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要求,各地要对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收费进行全面清理,统一规范收费项目,合理制定收费标准,并向社会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指定救援机构。各级价格、交通运输部门对违规救援和乱收费行为要予以严厉处罚。此外,《通知》还规定,交警部门在依法拖移违法停放车辆时,不得向当事人收费,也不得指定社会救援机构实施拖移并收费。
再调查 上海收费两标准
9月24日,《通知》下发后的第5天,上海地区的道路救援是否已按照标准执行呢?对此,记者进行了一番调查。
根据广大车主反映,车辆发生事故需要拖车救援时,第一反应就是拨打114查询道路救援电话。记者在拨打114后,得到了凌明、拯救和安畅等三家道路救援服务公司的电话,并依次与三家公司取得联系,表示自己的车辆在A20近吴中路路口抛锚,需救援。三公司均表示,他们只提供地面拖车,高速路上拖车须找交警或拨打12122高速公路救援电话。
对于地面拖车服务收费标准,三家公司均为“小车市区内,以100元起步计算,此后5元/公里;中环以外以150元起步计算,5元/公里;大车起步费200元,每多加一个等级的车位多加50元;40吨以上的车起步费1000元,8元/公里。”对于这一收费标准的出处,三公司均以“行业收费标准”作为答复。
随后,记者又拨打了12122高速公路救援电话。电话接通后,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只是高速公路管理中心客服人员,如需拖车救援,需由他们与拖车公司联系。对于收费标准,该工作人员表示,“拖车费用需与救援车辆工作人员详谈。一般来说,高速公路救援车辆只负责将车辆拖至离事故发生最近的高速路口,收费200元左右。下了高速再由地面救援单位实施救援。”
无细则 新政下发难执行
在与地面、高速两种路段救援单位联系后,对方均表示,暂未收到国家两部委新出台的《通知》。
记者怀着疑惑,又联系了上海市交警总队。市总队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我们已在网上看到《通知》。但由于新政刚出台,上海如何实施、何时实施还不得而知。”他们正在等待《通知》细则的到来。
这名工作人员表示,按照《通知》要求,他们今后不再负责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工作,而是由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负责,但会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该工作人员同时表示,《通知》的内容有些宽泛,没有详细的实施细节,有些规定实施起来有难度;希望相关部门尽快出台实施细则。
虽然《通知》已下发,但由于缺乏相应的实施细则,使得落实犹如无锋之剑,难以斩断“天价收费”的根。记者认为,缺乏竞争、管理混乱、无统一标准和价格不透明等市场因素,是造成天价拖车费的主因。而缺乏有效竞争又是加速道路救援资源垄断化的主因。开放道路救援市场,加入竞争机制,才能有效遏制天价拖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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