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船税法草案将在10月底首次接受审议
2010年10月15日 08:46大河网-大河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据新华社北京10月14日电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14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主持召开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一次委员长会议,决定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10月25日至28日在北京举行。

委员长会议建议,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继续审议社会保险法草案、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草案、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修订草案、代表法修正案草案;首次审议车船税法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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