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25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吴邦国委员长主持会议。会议继续审议社会保险法草案、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草案、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修订草案、代表法修正案草案;首次审议车船税法草案等。会议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胡锦涛关于提名习近平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的议案和其他任免案。
首次审议的车船税法草案扩大了车船税的征税范围,规定不论车船是否应向管理部门登记,都应纳入征税范围。
●车船税扩大了征收范围
记者了解到,车船税法草案扩大了车船税的征税范围,规定不论车船是否应向管理部门登记,都应纳入征税范围。
同时,对乘用车拟按发动机排气量分档计征车船税。
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在办理车辆相关登记和定期检验手续时,对未提交依法纳税或免税证明的车辆,不予登记。
●新能源车船可减免税
除对捕捞、养殖渔船,军队、武警专用车船以及外国驻华使领馆、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和人员使用的车船免征车船税外,还规定对新能源车船,受严重自然灾害影响纳税困难以及其他特殊原因确需减免税的车船,可以减免税,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同时,草案还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公共交通车船,农村居民拥有的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给予定期减税、免税。
另外,草案还规定由办理机动车交强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代收代缴机动车车船税,并要求车船登记管理部门和车船税扣缴义务部门在提供车船有关信息等方面,协助税务机关加强征收管理。
●排量1.6升至2.5升将适当调高税额
根据25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的车船税法草案,我国乘用车车船税的计税依据,将由现行统一计税,调整为按发动机排气量大小分档计征。
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在作车船税法草案的说明时介绍,现行条例及实施细则规定,载客人数少于9人的小型客车的税额幅度为360元至660元。豪华车和普通车都是相同的标准,“未能充分体现车船税的财产税性质和应有的调节功能”。
对此草案规定,目前占我国汽车总量72%左右的乘用车(载客少于9人的汽车)车船税的税负,按发动机排气量大小分别作了降低、不变和提高的结构性调整,具体如下:
——对占现有乘用车总量58%左右的、排气量在1.6升及以下的小排量车,税额幅度降低或保持不变。
——对占现有乘用车总量39%左右的、排气量为1.6升至2.5升的中等排量车,比现行360元至660元的税额幅度适当调高。
——对占现有乘用车总量3%左右的、排气量为2.5升以上的较大和大排量车,比现行360元至660元的税额幅度有较大提高。
■ 解读
最高立法机关首次就地方税种立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25日首次审议车船税法草案。据悉,这是最高国家立法机关首次针对地方税种进行立法。
当前,我国税收法治建设滞后。中国社会科学院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介绍说,我国现行的19个税种中,只有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制定了法律,其余17个税种都以行政法规为依据。
税收法律层次不高,税收政策调整频繁,影响了税收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为了改变这种情况,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制定车船税收法列入2010年立法工作计划,对于逐步完善我国税收法,具有重要意义。车船税法将是我国第三个立法的税种,第一个立法的地方税种。
我国现行车船税暂行条例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车船税是地方税,是对在我国境内应依法到公安、交通、农业、渔业、军事等管理部门办理登记的车辆、船舶,根据其种类,按照规定的计税依据和年税额标准计算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张斌说,车船税立法体现了我国税收法治的进程,虽说这一税种目前每年收入还不到200亿元,但车船税作为财产税,属于直接税,应当由最高立法机关来立法。
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剑文说,这次税收立法体现了坚持税收法定原则。
按照税收管理权限,我国将税收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和中央地方共享三类。
有利于引导汽车合理消费
2006年12月,国务院废止了《车船使用牌照税暂行条例》和《车船使用税暂行条例》,制定了内外统一适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在公平税收负担,规范税收管理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
但也存在征税范围偏窄,计税依据和税目税额设计不够科学,税负结构不够合理,税收减免不够规范,税收调节不够有力等问题。
因此,通过制定车船税法,进一步完善我国的车船税制十分必要。
这有利于引导汽车合理消费,减少机动车能源消耗和污染排放,体现了税收公平。Z
综合新华社、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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