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船税与燃油税合并征收将更合理
2010年10月27日 08:04法制晚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新闻提示

昨日,全国人大首次审议车船税法草案。根据草案,对乘用车拟按发动机排气量分档计征车船税,排气量为1.6升至2.5升的中等排量车,税额幅度将适当调高,排气量为2.5升以上的较大和大排量车,税额幅度将有较大提高。

通过分档计征车船税,用经济杠杆来引导大家使用小排量汽车,的确利于节能减排。笔者相信,今后普通的工薪、白领家庭如果要买车,大多会选择更节能、更环保的小排量汽车。

不过在此之前,本市的机动车保有量已经超过450万,对于已经买了车的人,仅仅提高车船税显然起不到引导消费的效果。

拿笔者来说,最初买的是一个排量仅为0.8升的小车,但当时小排量车是不允许上长安街的,所以换车的时候索性换了个排量为1.8升的。谁知道,政策从“限小”变成了“限大”……

当然,从“限小”变成“限大”,政策变化的方向是越来越科学、越来越利于节能和环保的。但是,政策不断变化所带来的成本,是不是应该全部由车主承担呢?笔者建议,新政策的执行不妨新旧有别,对于政策出台前购买的车辆,在税额适度提高的同时也应有所减免。

此外,随着本市新建的地铁线路越来越多,公交越来越廉价、便捷,很多司机都和笔者一样,正在积极响应绿色出行的号召,尽量不开车、少开车。那么,如果把车停在家里还要缴纳较高的车船税,是不是合理呢?

其实,车船税的全称是车船使用税,再加上我们买车的时候已经缴纳了购置税,所以车船税不仅仅是一个财产税,它应该和“使用”二字密切关联。如果不管开不开,先得花上一大笔钱来养车,那么一些司机可能会觉得老把车停在家里一点也不划算,索性一周六天开着出门。反之,如果把车船使用税和燃油税合并,不开就可以省钱,那么也许会有更多的人乘坐公交车上下班,而只是在周末的时候自驾出游。

当然,如果把车船税和燃油税合并,还要面对很多的细节问题,不过在技术越来越发达的今天,这一点还是可以做到的。

此外,笔者还建议,为了起到榜样作用,并节省纳税人的资金,除了警车等特殊用途的公务车,不妨规定新购公车必须购买排量在1.6升以下的。

本报评论员 庞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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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庞岚 编辑: rob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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