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本报刊登了《超威电池被指铅污染 新能源是绿色还是黑色》一文,报道了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罡城镇辛安店吴家林村村民状告当地利税大户、山东超威电源有限公司在与该村相隔不到200米处建厂,造成村民集体血铅超标的事件。
其实不独山东宁阳,安徽池州、江苏滨海等“超威”设厂的地方,也都有类似现象。
作为一份以“对时代负责”作为办报理念的报纸,我们一贯要求记者以专业负责的态度进行报道,“追求新闻,坚持专业”、“坚持正义,释放善意”、“客观报道,留有余地”。尽管记者已经对安徽池州、江苏滨海等地的“超威”工厂进行了调查,但我们还是希望地方政府、环保部门和企业自身能有一个正确认识,自省改过;同时,据地方政府介绍,“超威”在中国的铅酸电池生产企业中,环保水平算是不错的,一直在改进。因此,作为总编辑,我对相关报道作了“缓发”处理。
我想不到的是,在江苏滨海进行调查时,我们的记者被“软禁”;在安徽池州,记者被当地有关部门的干部“跟踪”,后在村民的保护下才得以“逃脱”,之后,来自超威母公司所在地浙江长兴的有关部门的干部甚至在电话里对记者说,已经搞定你们单位了,你怎么还来采访?更令人震惊的是,面对第一财经电视频道的记者,对方直接说要给多少多少钱摆平,这些钱,都来自“超威”。
作为地方的利税大户,“超威”大概觉得什么都可以用钱摆平;作为地方政府,大概觉得媒体不过是“叫说什么就说什么,不叫说什么就不说什么”的喉舌,了不起找人打打招呼就行了,再不济就给媒体扣上“异地监督”的帽子。他们都忘了今天我们时代的天道人道,忘了中国已经处在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新的历史进程中,那种追逐“黑色GDP”的一页正在被翻过去。
媒体没有特殊的地位,但却有着党和人民赋予的基本权利,包括行使舆论监督的权利。放弃这种权利,是对党和人民极大的不负责任。为此,我们决定发表关于“超威”进一步的调查报道,希望“超威”和地方政府直面现实,直面人民的呼声,切实负起应尽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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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秦朔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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