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底前购下乡汽车仍可获国家补贴
2010年12月29日 06:14都市快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记者 胡俊超

本报讯 最近,有关“汽车下乡”申领补贴到底以哪个日期为准的传言不断。昨天,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按照财政部政策规定,农村居民在今年12月31日之前购买的“下乡汽车”,仍可享受10%的政府补贴,申领补贴的时间可以延长到明年。

杭州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说,按照汽车摩托车下乡操作细则政策要求,汽车下乡补贴申报时间可延长到明年,具体截止时间还没有敲定;农村居民只要在12月31日之前购买的下乡汽车,购车发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机动车行驶证或机动车登记证书和购买新车出厂合格证是在12月31日之前办理的都能享受到下乡补贴。

在财政部网站上,有关汽车下乡时间是这样规定的:汽车下乡截止时间是2010年12月31日,在此期间,国家对农民购买轻型、微型载货汽车和微型客车,按销售价格10%给予补贴,单价5万元以上的,实行定额补贴,每辆补贴5000元,同时,对报废三轮汽车或低速货车实行定额补贴;对购买摩托车,按销售价格13%补贴,单价5000元以上的,实行定额补贴,每辆补贴650元。

哈飞汽车杭州路尊汽车4S店总经理范庆华认为,财政部门以购车发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机动车行驶证或机动车登记证书和购买新车出厂合格证来判断车主是否能享受下乡补贴是最为合理的做法,此前有个别4S店告诉客户只要在12月31日之前开具购车发票就可以拿到下乡补贴,现在看来已经行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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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编辑: rob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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