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排量购置税优惠政策到期后不延续
本报北京讯(记者柳建云)近日,财政部发布消息称,自2011年1月1日起,对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统一按10%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同时,对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按7.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的政策于2010年12月31日到期后停止执行。
对于这一政策变动,中国汽车工业发展研究所首席分析师贾新光表示,这次政策变化并非所谓取消小排量优惠,而是政策的顺利到期。
“原来说到2009年年底,后来因为业内的呼吁又延长一年,这当中也涉及财政开支的考虑。”贾新光说,最近两年时间里,汽车产业实际情况早已远远超出10%的目标,也因此,没有再延续的必要。
新近北京出台了治理拥堵的有关措施也引发了全国对城市病的强烈关注,贾新光表示,尽管政府层面没有明确说具体什么原因,但是接近政策制定者也在相关澄清中做了暗示说明。“在相关讨论时,发改委有关人士就明确表示,现在拥堵已经很厉害,言外之意,不能再刺激了。”贾新光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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