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下乡优惠政策昨日起停止执行
2011年01月01日 10:14京华时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本报讯(记者赵鹏)昨天,财政部公布了《关于汽车下乡政策到期后停止执行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到期后停止执行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通知中说,我国自2009年3月1日起开始实施“汽车下乡”政策,对农民购买微型客车、微型载货车、轻型载货车以及将三轮汽车或低速货车报废并换购微型载货车、轻型载货车给予一次性财政补贴。2010年12月31日政策执行到期。根据规定,在政策期内购买汽车下乡产品的农民,申领补贴的截止日期为2011年2月28日。

另外,汽车以旧换新政策也于昨天停止执行。北京市申领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的截止日期为今年2月28日,其他地区申领补贴的截止日期为今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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