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车交易 保险也得全过户
2009年04月01日 15:49都市汽车网 】 【打印已有评论0

高先生由于倒卖一辆二手车,没有了解清楚状况,而被法院判决赔偿修理费3.4万元。

2004年12月2日,高先生在旧车市场叫卖一辆二手红旗轿车时,和鄢先生以12万元价格成交。当时双方在合同中约定,高负责办理过户,并赠送尚未到期的保险。次日,高就把车过户到鄢的名下。但在交付车时,高并未交出保险凭证。

2005年1月10日,鄢驾车在璧山县撞上一辆大客车,造成3人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交警认定是红旗车驾驶员的全责,鄢为此赔了10万余元。当他找到保险公司,才知这辆车的保费在他购车20天后就被退掉。据称,当时是原车主把保险转给了一位姓赖的人,是赖退的保。

“当时说好要赠送保险的。”因为是委托亲戚买的车,鄢为此将高先生和亲戚起诉到法院。去年3月,法院一审判决认为,高没有过户保险,导致车辆脱保,有一定责任;鄢未及时过问自己的保险,也存在过错。为此,法院判决双方各负一半的责任。高被判赔偿1.7万余元,目前已经兑现了赔款。

事情并没有结束。红旗车被撞后,至去年4月才修理完毕,共产生了4万多元修理费。于是,鄢先生第二次起诉高先生,要求赔偿修理费2万余元。

高先生辩称,自己和原告之间只是一个经纪关系,他不是车辆所有者,没有权利赠与保险,所以保费赠送约定是无效的。

法院认为,既然约定了赠送保险,出卖方就应该办理保险过户,但高先生未办理,也没有保证保险处于正常状态,致使车祸后无法索赔,有一定责任。为此,法院再次判决双方各担一半的责任,高赔偿鄢1.7万元。

273提醒广大车主,买卖二手车辆时,不但要约定清楚权利义务,保险问题也得认真对待。专家提醒,除了在车管所办理车辆过户手续外,二手车保险合同的变更也十分重要。建议车主在进行二手车交易时,一定要去保险公司办理保险合同变更手续。如果没有成为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发生事故后,虽然车辆投了保,但损失还是要自己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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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编辑: lis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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