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一发布,立即在社会上引发了讨论的热潮,政府官员解释,能源专家解析,民间人士质疑,围绕着这个新政策,各种声音一时间好不热闹。
加油枪
政府声音油价调整将成常态
在《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颁布之后,国家发改委的有关人士在第一时间向公众发出声音,对新政策进行释疑。
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司长曹长庆表示,《办法》意味着一种机制化运行方式的形成。未来油价将遵循这一机制来调整,“不会再回到人为的调控阶段”。“但有时也需考虑社会经济的承受能力,政府会做适当调控”。曹长庆同时透露,未来油价调整将成为常态,“希望(社会)能把它看做一种正常的经济现象”。
发改委价格司副司长许昆林也表示,国内油价与国际油价接轨是个趋势,但为防止投机和囤积行为,不能“可丁可卯”地按照《办法》执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也在新政策发布后以答记者问的形式进行吹风。这位人士表示,为合理调节石油涨价收入,妥善处理各方面利益关系,继续按相关规定征收石油特别收益金。石油特别收益金实行超额累进从价定率征收,原油价格超过每桶40美元即开始征收,征收比率为20%~40%。
对于众多消费者反映强烈的“涨价快降价慢”的问题,这位人士表示,去年12月19日国家出台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方案、降低成品油价格时,国内成品油价格不是从每桶147美元的价位,而是从每桶83.5美元的价位降下来的。今年1月1日取消养路费等收费实际上是另一种方式的间接降价。1月15日国家再次下调成品油价格后,国内油价与当时的国际市场原油价格水平是一致的,实际已经降到位,并没有少降。3月25日,根据国际市场油价不断上涨的情况,国家适当提高了成品油价格。总之,自去年12月19日新机制执行以来,成品油价格实际降了三次,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降低2700元和2500元左右;涨了一次,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上涨290元和180元。
专家声音透明是进步方法可改进
对于新政策的出台,专家的意见也不尽一致。
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研究员周大地先生对新政策进行了肯定,他认为,办法的公布,是行政公开和透明化的举措。既然办法出来了,该调价的时候就应该调,否则等于办法没有执行。这个办法就是告诉大家,对于原油价格的调整不要每次都挺惊讶。因为现在国际原油价格就是在上升,现在进口的原油占原来消费的一半,进口价格又不是由中国自己定,所以你很难贵买贱卖。
但也有专家对该办法提出了异议。不少人认为,这个办法其实是之前已经在实际操作中应用的东西,只不过这次是以文件的形式公布出来而已,而在不少细节如计算方法等方面,这个办法稍嫌复杂化。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教授查道炯就认为,其实没必要把计算方法弄得这么复杂。他认为,只要统计出进口原油的到岸价,再加上运输费用、利润以及其他环节的费用,油价自然一目了然。相比之下,目前的定价机制仍无法解决消费者和决策者以及石油巨头之间的隔阂。他打了一个形象的比喻,“我在北京买的米,凭什么要以四川、贵州、湖南三个地方的平均价来核算呢?”
民间声音细节方面有待改善
专家方面赞成的声音远大于质疑的声音,但在民间这种情况则恰恰相反,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不少民间人士表示,新的石油价格管理办法有许多地方值得商榷。尤其在制定价格的透明度方面做得不够。
一位正在加油的车主认为,不管怎么说,政策的出台就是一个进步。最起码让人们知道什么时候油价要调整和调整的原因,而不是像以前那样整天小道消息满天飞了。与以前每次调价公众都是在猜测中度过相比,如今有了标准,说明我们已经在向前迈步,更重要的是,当油价调整出来后,公众有了一个标准,可以用自己的目光去审视调整的合理与否,是否违规。
郑州市民李桐就认为,该办法在一些关键的细节上仍然采取了回避的做法。首先,办法规定当国际市场原油连续2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格变化超过4%时,相应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但调整的幅度怎么把握?在目前成品油价格和很多国家的价格严重背离和尚未接轨的情况下,调价幅度的确定极为关键。其次,办法规定定价以国际原油价格为基础来确定,但没有明确到底是以哪一种或者哪几种价格来确定。目前国际原油价格有很多种,发改委这个国际原油价格是怎么个国际法?是单独一个价,比如盯住石油期货定价的老大美国,还是所有的盘都看?还是全部价格有个加权平均数?究竟是以哪种国际原油价格为参照,这个也很关键。
郑州市民孙林也认为,此次出台的办法没有什么新的东西,尤其在一些细节上出现的模糊字眼,将会给下一步的实施带来变数。
作者:孙亦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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