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振华:开征环境税确实需要提上议事日程
2010年01月28日 08:44新闻晨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苏振华 (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

据报道,国家已经开始着手研究机动车环境税费改革的问题,机动车的污染排放将被列入环境税征收范围。

去年年初,汪丁丁、秦晖等十位学者联名上书总理,建议提高燃油税,以促进节能减排、减少尾气污染。这一主张招致七成网民的反对。网民的反对意见是可以理解的,在总体税负高达40%左右的事实之下,建议加税似乎比较荒唐。但我仍然还是赞同十教授的主张,我的理解是,十教授此举是出于对国家未来发展和代际发展深重的忧患意识,希望留下可供子孙后代使用的资源和环境而不得以为之。在经历了三十年的高速发展之后,城市拥堵、环境被破坏性污染等发展病越来越严重,到了不得不高度重视的时候了。

在我看来,开征环境税,从三个层面来说有其合理性。

第一,车辆排出的大量尾气污染了环境,征收环境税符合“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这一点无须过多讨论。

第二,有助于缓解城市交通的紧张局面。城市交通拥挤是一个很典型的“囚徒困境”,仅依赖人们的自发行动,很难打破。因而必须采取某种强有力的集体行动。北京市目前正在实行车辆轮流禁止上路,此举招致了广大车主的普遍反对,而且这也实在不是一个好主意。一种更好的办法是通过市场化的机制进行调节,民众纳税理应免费享有基础设施,但如果公共资源过度拥挤,现实的解决办法就只能是竞争性使用,征收燃油税或环境税就是确立了一个竞争规则,有助于把使用公路意愿最迫切的人给挑选出来,提高了公路的使用效率,同时客观上也减少了上路的车辆数量。但征税所得,逻辑上应用于对让渡了公共资源使用机会的民众进行某种补偿。

第三,车辆挤满了城市的道路,对不开车的市民是不公平的。其一,公交通行受阻;其二,汽车尾气损害了路上行人的健康,但车主并未因此而对行人进行补偿,且车主在车里并不会遭受尾气污染,也就是说,车主造成的后果却由别人承担了,这当然是不公平的,开征环境税让车主补贴行人是应该考虑的。

但是,仅仅只是孤立地征收环境税还远远不够。第一,征税对大量的公车毫无影响,在开征环境税之前必须先完成公车改革,让车辆使用者自己纳税而不能转嫁给纳税人。第二,征税所得应该统筹使用,在我看来应该是专款专用,专门用于治理环境和对普通市民进行补贴。当然,要彻底消除民众对征税的抵触情绪,还必须建立完善的公共预算制度,真正做到税收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另外还有一个技术性问题,按照车辆排量征收是荒唐的,当然应该是根据燃油使用量来征收从量税。

最后我想说的是:开征新税种不是小事,而是国家的大事,应提交全国人大和全社会充分讨论,半夜鸡叫的事再也不能干了。

(本文来源:新闻晨报)

相关专题:

中国拟开征机动车环境税

相关报道:

机动车环境税或两年后开征 应低于目前燃油税

财政部研究征收机动车环境税 按排放量缴费

苏晖:环境税提前公布必定打击消费者信心

张豫:向机动车征收环境税关键在于“怎么收”

欢迎订阅凤凰网汽车电子杂志《轩辕周刊》
  共有评论0条  点击查看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凤凰网保持中立。
     
作者: 编辑: buyh

商讯

车型库
·按价格
·按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