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轮胎制造商集体缺席特保案(2)
2009年08月09日 13:26东方早报 】 【打印已有评论0

USW代表美国国内13家轮胎工厂的1.5万名工人,在今年的早些时候提出了对中国输入美国市场的消费轮胎实行配额限制的特别保障措施,并且这一提议在早些时候赢得了美国国际贸易委员(ITC)的有利裁定。ITC建议,今后三年,美方应对中国输美轮胎逐年分别加征55%、45%和35%的惩罚性关税。此案涉及价值约17亿美元,被公认为是奥巴马政府对华特保第一案。

杰拉德还在7日的听证会上漫天要价:第一年55%的高关税仍不能削弱中国轮胎的竞争力,美国政府当年的惩罚性关税应该达到75%至80%。

USW要求美国政府按照美国贸易法第421卷对他们实行保护,根据421卷的规定,请愿者只需要证明从中国的进口扰乱了美国市场,却不需要表明他们实际上受益于这个所谓的不公平贸易。

经销商不愿政府制裁

听证会一共安排了9组证人出席作证。但一个特殊情况是,这场官司的直接“受害者”美国轮胎企业却没人出席听证会。听证会一开始,美国国务院的官员就向USW发问:为什么美国轮胎企业没有参加特保诉讼?此后商务部和劳工部的官员也反复就此问题发问。

事实上,由所谓代表工人利益的USW提出的特保申请,没有得到任何美国轮胎制造商的支持。

据相关人士透露,实际上,在中国输美轮胎中,有相当一部分是美国制造商在华工厂生产或在华贴牌生产,特保案不符合美国制造商的利益。但由于当前轮胎工人正在进行劳

资谈判,美国制造商面临强大压力,因此选择三缄其口。

而美国轮胎经销商的代表、德尔·纳特公司总裁詹姆斯·梅菲尔德在听证会上指出,USW强调的是就业问题,但假如政府接受制裁建议,“在营销领域将有数千美国人因此失业,而制造业领域也不会因此产生新的就业岗位。” 他解释说,这是因为,美国的轮胎制造商已经不再生产低端轮胎产品,他们不会因为中国轮胎进口受阻而开启新的生产线,经销商只能转向韩国、巴西、墨西哥等第三国,这在短期内会造成市场混乱。

梅菲尔德表示:“我们从他们(限制进口中国轮胎)的提议中得不到任何利益。”USW则争辩说,此次实行保障措施是为了保证美国的就业岗位并且确保中国企业不会沿着“价值链”上升进而占领美国高端轮胎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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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编辑: ouy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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