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费率将与酒驾联动 累计上浮不超60%
公安部、保监会联合下发通知,决定自2010年3月1日起,逐步实行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联系浮动制度。饮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一次上浮的交强险费率控制在10%至15%之间,醉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一次上浮的交强险费率控制在20%至30%之间,累计上浮的费率不得超过60%。 [详细]
将严打酒驾酒驾进行到底!
酒后驾车将扣12分 新规明年4月1日实施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2009年12月17日正式发布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新规定中加大对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由一次记6分调整为记12分。新规定将于明年4月1号起正式施行。[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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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费率将与酒驾联动 实施细则有望近期出台
据有关媒体报道,有望在近期制定出台交强险费率与酒驾挂钩的实施细则,新政策只提到了惩罚,但并没有明确奖励的措施,只有“宽严相济、奖惩互动”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车主"杜绝酒后驾驶"的积极性。交强险费率浮动引入奖励机制,在此前已经有了先例。[详细]
陶短房:交强险费率与酒驾联动效用有限
所谓“交强险费率与酒驾联动”,即将饮酒后驾驶、醉酒后驾驶违法等行为,作为交强险费率上浮的依据。这种做法旨在以保费上浮的形式约束驾驶者,使其慑于高额保费而不敢酒后驾驶,从而减少因酒驾而造成的交通安全隐患,减少重大交通事故的发生率。[详细]
凤凰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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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费率与酒驾挂钩难免遭质疑
酒驾与交强险费率挂钩值得商榷
酒驾固然需要严惩,但是否需要通过提高交强险费率的方式,却颇为值得商榷。交强险本是一种非盈利的公益性险种,保证交通事故中的受害一方能及时获得基本保障。但是,公益的险种实际却并不公益,相反却更似“保监会送给保险公司的一份大礼。”[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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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傍上交强险也是一种“险”
醉驾傍上交强险不能不说是一招险棋。其一险在差别。由于各地技术水平、数据采集的差别,将造成浮动标准的不同,同是醉驾,在不同地方的上浮幅度最高能差一成,那将是怎样一种局面啊。其二险在执行。如果在各地的规定里,也留有很大的浮动区间,那么必然会扩大执法者的权利空间,为徇私枉法打开一个通道。其三险在混乱。[详细]
酒驾1次交强险多缴30% 涉嫌变相二次处罚
这种政策措施确实值得推敲,如果因果联系出现错位,很容易造成投机和社会不平等的存在。这将会为将来巨大的混乱埋下祸根,应该慎之又慎。[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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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驾车“入刑”之争
酒后驾车是比较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危害性大,然而对酒后驾车违法行为处理过轻,有些驾驶员存在“不怕罚”的心理带着酒精疯狂上路。有关专家表示,酒后驾车的处罚应该往刑事方面靠,否则没有震慑力。[详细]
酒后驾车与酒后驾车肇事需要明确划分
酒后驾车与酒后驾车肇事需要明确划分,如果只是单单酒后驾车却没造成人员伤亡的,按照现行的新《道路交通安全法》给予相应的处罚比较合适,而造成人员伤亡的,构成肇事罪的就必须严格按照刑法处罚。[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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