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试点省市外地户籍人员不能享受以旧换新政策
2009年08月13日 17:04中国政府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2009年8月13日15时,商务部市场建设司司长常晓村、商务部商贸服务管理司司长邸建凯、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副司长曾晓安和环境保护部污染防治司巡视员李新民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就“促进扩大内需 贯彻实施汽车、家电‘以旧换新’政策”与网友在线交流。

问:汽车、家电“以旧换新”的单位和个人是否均可享受补贴政策?在汽车、家电“以旧换新”试点省市长期居住或工作的外地户籍人员能否享受“以旧换新”政策?

曾晓安:单位和个人,不管是汽车也好,家电也好,只要符合条件都可以享受以旧换新的政策。对于这位网友提出的长期居住在这个地方,但是户口又不在这里的消费者,如果享受这个政策,汽车没有限制,家电有限制,家电只在9个省市试点,按现行规定是不可以的。第一,便于审核的需要。第二,地方要承担20%的补贴资金。第三,国务院明确规定的政策就是试点,既然是试点,应该是有所限制的。

常晓村:汽车好办一点儿,不是看人在哪儿住,而是看旧车注销的户口,车是有户口的,家电没有户口。车主应在报废车辆户籍所在地办理补贴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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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编辑: ouy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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