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油中石化:每次到了价格调整窗口期,价格管理部门和两大集团都面临强大的舆论压力。
油价过于透明也导致投机、囤货等现象在各地频频发生,干扰了中石油、中石化的终端销售。
本报讯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中石油、中石化两大集团最近与国家发改委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希望修改5月初颁布的《石油价格管理办法》。两大集团认为当前的《办法》使得成品油调价机制过于简单透明,导致投机、囤货等现象频频发生。
两大集团认为,现行的调价机制过于透明,可控性低。每次到了价格调整窗口期,价格管理部门和两大集团都面临强大的舆论压力。同时,市场可以轻易计算出调整的幅度和方向,导致市场力量提前做出反应,在很大程度上干扰了中石油、中石化的终端销售。两大集团建议,应该采取多种方式,模糊化处理新的成品油定价机制,包括国际成品油价格计算方法、启动调价的涨跌幅度等都需要调整。
两大集团建议,现在执行的4%的涨跌幅,可以设计成一个区间,比如说当国际油价变化在4%到10%之间,相关部门可以考虑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就是说,不能把百分比限定那么死,这样发改委在调价时,回旋的空间更大,也可以减缓外界的压力和投机行为。
两大集团还表示,当前定价机制中,成品油联动依据的价格是国际原油三地的加权平均价格。业内人士很容易根据布伦特、迪拜、辛塔三地净值计算出国际油价的涨跌幅。对此,中石油、中石化建议,应当进一步把加权平均法细化,把欧洲等地的移动价格,包括汇率、关税等加入,同时对加权权重等数据进一步“模糊化”,以防止投机。
在两大集团看来,新公布的成品油定价机制太死板,跟不上国际油价变化节奏,并不能真正实现和国际油价的联动,反过来在某种程度上还容易受到国际游资的操纵。
对此,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研究员周大地认为,可以尝试把22个工作日的平均移动价格再调整一下,这样能更快反映国际油价的变化。中国石油大学董秀成教授也认为,调价机制中的调整周期还可根据情况调整。
此前,发改委有关人士也表示,不公布详细的定价办法,很多方面都认为不透明。但公布了详细的定价办法,又导致了强烈的投机行为。但即便是现在这样,有些人还认为不够透明。发改委认为,这种要求是没有道理的,过于透明造成的投机既损害了国家利益也损害了消费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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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y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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