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返佣”涉嫌商业贿赂 车主应自觉抵制
2009年06月18日 08:50新华网 】 【打印已有评论0

新华网杭州6月17日 电针对车险销售中个别保险代理人或经纪人为拉业务,把佣金返还给消费者的行为,浙江省保险行业协会17日发出提醒:车险“返佣”涉嫌商业贿赂,消费者应自觉抵制。

眼下,车险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为达到业务竞争和占领市场的目的,个别保险公司业务员或中介机构往往将本来属于保险代理人和经纪人的劳动所得佣金,部分或全部返还给消费者。

对于此种车险“返佣”行为,浙江省保险行业协会提醒说,它有可能违反《反商业贿赂法》,涉嫌商业贿赂,广大消费者应引起重视,以免将自己置于被动局面。

同时,浙江省保险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还说,车险“返佣”是车险市场过度竞争的产物,它违反了公平竞争原则,扰乱了保险市场秩序。而且它看似让投保人得了利,实际上当车险“返佣”成为普遍现象后,保险公司经营成本会大增,其直接后果是保险公司偿付能力不足,最终使投保人服务质量受到影响。

浙江省保险行业协会提醒消费者,如果您在购买车险过程中,所实际支付的车险保费低于保监会规定的条款费率,或是低于保险合同(保费发票)上的保费价格,那么您可能已经拿到了保险公司或保险中介机构给予的不正当利益,此时应自觉加以抵制。(记者张道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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