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8月13日报道 “你一个电话,保险理赔的事我们全搞定。”从8月份起,车辆发生小刮蹭直接开往4S店或修理厂维修代办保险理赔,这种做法行不通了。
为了加强风险管理,有效地维护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提高车险的理赔水平,佛山出台了车险理赔服务统一操作暂行办法规范理赔操作。从现在起,不管是“公车”还是“私车”,只要出险,一定要向保险公司现场报案,此外,如果是私车出事故,4S店、维修厂将不再能使用第三方“代理索赔”的操作方式,维修费将由车主自己垫付,自行到保险公司理赔。
大小事故须向保险公司报案
“以前如果只是小擦碰,只要把车开到修理中心就搞定,现在操作比以前规范了。”近日,市民李小姐倒车不慎爱车“破了相”,照例将车开到4S店进行维修,但却被工作人员告知由于未向保险公司报案,只能自费维修。
记者了解到,佛山车险理赔已开始实施“新政”,其中,单方事故一定要向保险公司现场报案才能理赔。“与以前不同的是,现在不管是大小事故,即使是小刮蹭,首先车主要牢记向保险公司报案,否则将无法进行理赔。”中国人保财险佛山市分公司副总经理刘吉松,新规加强了保险公司的理赔效率,只要车主报案就一定到现场勘查,市区范围内半个小时内赶赴现场。同时异地出险也要向投保地的保险公司报案。
争议:
新规与“简易处理”有冲突?
“车险要现场报案保险才理赔”,对于这个新规,不少车主感到疑惑,新规意味着每单事故都要到现场,这不是和原来车险理赔绿色通道有冲突?
在此之前,佛山地区的保险公司都承诺如果出现双方事故,双方的修理费总共在5000元以内,可以不用交警部门和保险公司到场勘查,双方可以自行协调“简易处理”,随后再到保险公司指定的服务中心处理。
而新规定则要求所有大小事故,都要向保险公司报案,这是否与“简易处理”的绿色通道做法有冲突?
关键词:代理
私车不能享受代理索赔
以往,如果车主发生刮蹭等小事故,直接开往修理中心,由工作人员代办索赔和维修的“一条龙”服务的操作方式也将有所改变。
长安铃木佛山路通4S店理赔部经理谢伟新介绍,此次车险理赔新政和以往操作不同之一是对委托代理的规范,今后,私人车辆出险后向保险公司报案后不能再享受代理索赔服务,自己垫付维修后,出具发票等相关证明到保险公司索赔。
不过,如果属于是单位的“公车”出险报案后,在4S店的维修中心修理后,委托4S店向保险公司进行索赔,但是最后一个环节,相关的款项还是要直接打入车主的账户。
关键词:便利
协议4S店可提供“绿色通道”
“新规定执行后,如果车主之前是在4S店购买的保险,还可以享受绿色通道的服务。”谢伟新介绍,如果与保险公司签订协议的4S店,车主出现单方小事故,损失金额在2000元以下,可以进厂再申报,“也就是说如果有急事要离开现场,首先向保险公司报案,可以不经过现场勘查的环节先行离开,由相关的4S店代理递交单证等,但最后赔款不能委托代领”。
在4S店购买保险将更有着数。“一方面可以保证原装配件,另一方面,由于与保险公司有优惠协议,还可以减少定损差价。”谢伟新介绍,比如说在4s店购买保险,理赔时可能是定损额的九折,但如果非4S店购买的,可能是八折左右,这意味着车主要付更多的差价。
专家解读:
现场报案才理赔“单方事故”
“这没有根本冲突,没有影响小事故快速处理的规定。”佛山市保险行业办公室主任莫有芝分析说,现场报案才理赔主要是针对单方事故而言。
这次只是重新强调细化而已,如果出现双方事故,为了不影响交通,车主可以在向保险公司报案后自行协商,不用报交警部门,也就是说车险必须出现场的新规定,更多的是针对单方事故。比如小刮花等,而不是针对双方碰撞事故。
如果在路上发生轻微交通碰撞事故的话,仍只需要按照轻微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即可。佛山市保险行业秘书长、高级政工师陈兆光表示,现在佛山地区的保险公司都承诺5000元以下修理费的不用公安部门和保险公司到场勘查,双方可以自行协调,随后再到保险公司指定的服务中心处理。
中国人保财险佛山市分公司副总经理刘吉松表示,以前由于保险公司未到现场勘查,事后常出现出险车主的描述与实际不吻合的情况,有些维修中心为获得更多的收入,利用客户的车制造更大的损伤甚至制造“假理赔”,损害了车主的利益,这也是新规出台的原因之一。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佛山中心支公司理赔部邵经理表示,新政目前在佛山率先试点,但9月份后将在全省统一实施,规范代理等操作,可以更好地保护客户的利益,提高理赔的速度。 (本文来源:广州日报作者:黄宽伟、李欣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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