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定细则推以旧换新
2009年08月19日 13:55解放网-解放日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解放日报8月19日报道 日前,《上海市汽车以旧换新实施细则》正式颁布实施。根据最新通过的《细则》,在2009年6月1日至2010年5月31日期间,车主将符合有关条件的汽车交售给上海机动车回收服务中心拆解,且在上海换购新车的,可享受3000元至6000元的政府补贴。

而在今年6月,上海已颁布《上海市鼓励老旧汽车淘汰更新补贴暂行办法》规定,车主淘汰符合标准的老旧汽车后,购置符合国四排放标准的新车,将可享受到3500元至750[综述 图片 论坛]0元的补贴。

据了解,只要符合这两个补贴政策的规定要求,车主可以分别申请,并享受双重补贴的优惠。 (本文来源:解放日报作者:周 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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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以旧换新实施办法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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