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法院裁定对华“双反”调查不合理
2009年09月25日 08:10红网-潇湘晨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潇湘晨报报道 商务部公平贸易局有关负责人23日表示,对美国国际贸易法院在“河北兴茂轮胎有限公司诉美国商务部反倾销反补贴调查案”中,认可中国企业的抗辩主张,裁定美国商务部的做法不合理表示欢迎。

美国国际贸易法院日前在“河北兴茂轮胎有限公司诉美国商务部反倾销反补贴调查案”中判决,美国商务部对中国产品采用针对非市场国家的替代国方法计算并征收反倾销税,同时又征收反补贴税,很可能导致税率的重复计算。法院要求美国商务部在90天内对该案重新作出裁决并提交法院审查。

对此该负责人指出,在美于2008年9月对中国输美非公路用轮胎裁决同时征收反倾销反补贴税后,我们支持涉案企业河北兴茂轮胎有限公司就美方这一错误做法,将美国商务部诉至美国国际贸易法院。尽管该判决还需美国商务部采取行动加以执行,美国商务部亦可能上诉至二审法院,但这无疑标志着中国企业反对美贸易保护主义、争取公平待遇上取得突破。(本文来源:潇湘晨报作者:唐洁琼 周洁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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