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我国汽车产品出口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4)
(三)加强培训服务。选择我主要出口目标市场及潜在市场,就政策法规、技术标准、认证、投资环境以及市场情况等内容组织专家对出口企业进行培训,指导企业开展对外贸易和海外投资。
(四)充分发挥驻外经商机构作用。各驻外经商机构要积极推进多双边经贸合作,帮助出口企业应对贸易摩擦和开拓国际市场。
商务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二〇〇九年十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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