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频频召回 召回范围扩大到零部件企业(2)
2010年08月11日 10:37慧聪汽车配件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副秘书长罗磊认为,召回险可以加在汽车出厂价格上,一旦发生召回,消费者顺其自然地得到相应赔偿。在他看来,现在一些零部件企业不愿意扩大汽车召回范围,主要是怕承担责任、增加召回成本。如果召回险实施后,厂商的损失会降低,有利于汽车行业健康发展。

资深汽车营销专家苏晖认为,召回险的目的是减轻企业因召回所带来的风险,该险种要权衡保险公司与汽车企业或者零部件供应商之间的利益关系。当务之急是进一步完善召回法规,最好具体到发生召回后如何详尽地对消费者理赔。

海达(英国)保险公司一直致力于在中国推行汽车召回险,据该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从世界保险市场上看,考虑到风险等因素,保险人提供的汽车召回险仅面向汽车零部件商,并不为整车制造商提供召回险服务。因此在国外,汽车制造商往往会要求其零部件供应商购买相应的零部件产品召回险,并以条款形式写在双方供货合同上。目前来看,英国是比较成熟的汽车召回险市场,对汽车零部件的召回管理通过保险形式分担了相应的风险。

对于保险公司来说,对风险的控制在任何时候都是第一位的。虽然保险经纪公司能将国外的成功经验带到国内,但这些经验能否真正适应中国国情还是未知数。海达(英国)保险公司召回险专家透露了一个数据:在英国,保险人每年通过召回险获得的利润可达数百万英镑。不过,国外高利润是建立在索赔数量较少的基础上,中国的情况可能会有不同。

有业内专家指出,在国内推行汽车召回险,首先一定要将召回险和产品责任险区别开来,明确二者在赔偿责任、赔偿范围上的不同。其次,国内很多汽车零部件企业缺少对召回风险的认识,对购买召回险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从保险条款上看,我国召回险要在遵守国际规则、与国际接轨的基础上,加入符合我国国情的条款。同时,基于保险所要求的最大诚信原则,保险公司应只与大厂进行合作。规模过小、诚信状况不良的厂商,不应作为召回险的目标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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