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3日晚上发生事件后,我及时与4S店取得了联系。但他们没有派人过来。烧毁的车子被拖到了东莞长安交警队扣车场。当天晚上我一晚上没有睡觉,第二天一大早我就赶到了4S店,因事件发生的太突然了,我当时都吓闷了。一整天头脑里都是晕晕的,在4S店里我大致模糊的描述了一下基本情况,填了一份表格,然后他们就说叫我回去等通知。当天下午我又赶回东莞长安消防大队开了证明。
然后就一直等,中间打过几个催促电话,一直到2009年12月9日4S店及厂方人员才到交警队的扣车场看了一下烧毁的车及拍了一些照片,以及向我了解了一下情况,并且到长安消防大队向当时出警的消防官兵了解了当时现场的一些情况。走时说两三天会出报告及时与我联系。可是现在已经过了四天了,我打他们电话催他们就是一句话,结果还没出来,无法给我明确的答复。要他们给一个明确的日期,他们还是那句话,没有结果无法给我日期,说正在处理中,他们也在跟进,明显的推脱。处理不可能没有明确的日期呀?多少天处理完肯定要给个答复呀?我不可能无限期的等下去吧。而且他们出结果,自己给自己出结果是否会有偏心呢?他说没问题难道我们消费者就没说理的地方了吗?
我现在也在等结果,昨天我又打了电话催了,我说如果下周二之前还没有一个明确的答复的话,我会把烧毁的车拖到他们4S店门口去展览。他们也不置可否,没有什么意见。如果真的不行,我也只有这么做了。难道我们老百姓就只能这样受到不公平的处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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