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修正案(八)草案建议将醉驾定为犯罪
2010年08月23日 14:25人民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人民网北京8月23日电 (记者常红杨成)今天上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开幕,今日提请审议的《中国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草案)》,加强对民生的保护,增加一些新的犯罪规定,加大惩处力度。

草案对一些社会危害严重,人民群众反响强烈,原来由行政管理手段或者民事手段调整的违法行为,建议规定为犯罪。主要是醉酒驾车、飙车等危险驾驶的犯罪,不支付劳动报酬的犯罪,非法买卖人体器官的犯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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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常红 杨成 编辑: rob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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