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1月起挂“川O”车牌按使用假牌处罚
昨天,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向全省各地公安交警发出通知:要求各地一线民警督促省级单位悬挂川O号牌的车辆务必在年底前更换成川A号牌,否则明年将一律按照涉嫌假牌假证处罚。
交警总队相关负责人说,从2008年5月起,我省开展省级单位车辆悬挂“川O”号牌更换为“川A”号牌的工作,至今已两年半。现在换牌工作已接近尾声。为确保更换工作顺利完成,省交警总队要求各地交警部门通知
一线路面执勤民警,一经发现车辆仍悬挂“川O”普通民用号牌的,需告知机动车驾驶人务必在2010年12月31日前到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车管所办理牌证更换手续。
从明年1月1日起,路面执勤民警如发现车辆仍悬挂
“川O”普通民用号牌,一律按涉嫌假牌假证进行查扣,并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据了解,1994年7月至2007年底,四川交警部门相继为省直党政机关和中央、省属驻成都企事业单位核发“川O”专段号牌2.4万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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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东阳卢学民
编辑:
fengxia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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