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到龙先生的新说法非常高兴,首先龙先生从以前要不要自主品牌的问题后退到讨论什么是自主品牌的问题,从时机不对的论点后退到从哪个局部市场首先进入的问题。其次,与龙先生观点一致的是,自主品牌问题的讨论非常必要,我个人认为这是个大是大非问题。
答龙先生的五道题
1、首先民族汽车工业应当由三方面构成,第一,有自主的品牌;第二,有自主知识产权;第三,有地域性。这次争论的首先是要不要自主的汽车工业、民族汽车工业问题,有没有自主的汽车工业是个战略问题,有几个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零部件才构成自主品牌的问题是技术问题,这两个层次的关系不能颠倒。其次,零部件与自主品牌是两个概念,是无法混淆的。
2、关于买断问题。我认为是个雇佣关系问题,买断了当然是拥有者,是拥有者当然有自主权。但是有自主权不一定有自主能力,自主能力决定于自己的技术储备、资金状况等等。现实中,中华就是一个极好的例子。没有人要求“所有的知识产权都要是中国的原创知识产权。”这是个自主品牌产品的开发思路问题,不是要不要自主品牌问题。
3、关于买到的国际品牌算不算自主知识产权问题。这里有三个关系:第一,是个买卖关系问题,买到的东西当然拥有自主权;第二,是个国际化问题,是个国际资源的再分配问题;第三,买来的国际品牌也好,土生土长的自主品牌也好,讨论问题的出发点是个经济问题,是个未来的国际贸易平衡问题,是个能否稳定地用世界市场解决中国人就业的问题,是个能否带动中国与汽车工业相关产业发展的问题。离开了这个大背景,讨论什么都没有意义。
4、关于有一半股份的合资企业中产生的有中国名字的产品是否属于自主品牌的问题。第一,名字不等于品牌。比如富康[综述 图片 论坛]是中国名字,但品牌是雪铁龙;桑塔纳[综述 图片 论坛]是中国名字,但品牌是大众。第二,各拥有50%的股份的企业产生的新品牌,严格讲是属于这个公司的新的无形资产,应当是双方共有。讨论这个问题的前提和上面问题一样——对中国经济意味着什么?以这个品牌为源头的产业链能否从中国伸向世界各地?
5、中国人在外资企业中、外国人在中国企业中或者说无论何国籍的人在合资企业中所产生的知识产权的归属问题。这个问题在我国《专利法》中有明确规定,属于职务发明范畴,这个知识产权归雇佣他的企业,这与资产属性无关,只与雇佣关系有关;但是,雇佣双方约定好所产生知识产权归属问题的情况除外。有一点要说明,如果将这个企业拥有知识产权的东西拿出去、如果用人家的专利或者技术去生产产品则属于侵犯知识产权。例如,将某厂的图纸盗走,然后用这个图纸生产产品。这与是否要民族汽车工业是两个问题。
我认为,把一个战略问题引向技术问题、战术问题,这将使讨论走向永无休止的争论的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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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angyi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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