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杜海)昨日,永川“富二代驾宝马撞死人案”在永川区法院公开审理,王正成以涉嫌交通肇事罪被提起公诉,这位“富二代”选择了当庭认罪。
肇事者当庭认罪
昨日上午9点15分,在永川区法院11审判厅,能容纳近100人旁听的审判庭座无虚席,刑事审判庭庭长亲自担任审判长,准备公开审理备受关注的富二代酒后驾宝马撞死人案。9点20分,年仅22岁的犯罪嫌疑人王正成被司法警察带进审判厅。王正成中专文化,无业,父亲是位建筑老板。他个子不高,头发有点凌乱,身穿黄色T恤、青色长裤,套在王正成T恤外的桃红色马甲上印有“015永川区看守所”字样。
检察机关认为,王正成的行为已触犯《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刑事责任。案发后王正成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应视为自首,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9点20分,公诉人宣读完起诉书,询问王正成是否认罪,王正成当即表示认罪,并坦承5月19日驾驶宝马轿车撞人前曾饮酒。王正成说,5月19日中午,战友到永川,他请战友吃饭。他是在家吃过午饭后,才到饭馆,当时要了一瓶38度的白酒,分成了4杯,他端了其中一杯,但考虑到要开车也没有喝完。
“离开现场想去看伤者”
庭上,审判长先后两次向王正成询问其事发后20多个小时的行踪。王正成表示,120到场将伤者送走后,他就让已赶到现场的表哥留下来处理现场的事情,自己则打车前往医院准备看望伤者。但走到急救部门口听人说才送来的伤者伤势严重,他就没有敢进去,之后就回家了。直到第二天上午,听父母说伤者已经去世后,感到自己应该承担起责任,于是就到交警部门把事情说清楚。
审判长和两名审判员详细询问王正成前往医院等情节是否有证人能证明,王正成表示,前往医院是独自一人,仅能记得曾在医院门口向一名女性询问过急救部的位置,并向父母打电话说明情况,让他们赶紧准备钱好抢救伤者。在家中的情节只能由其父母证明。
中午1点左右,审判长宣布择日开庭再审。
自首?报警时没说自己是司机
此前,永川区交警支队政委张?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事故发生在下午2点20分左右,王正成及时报警,可视为自首情节。事发后的第二天,王正成到公安机关自首。
根据昨日庭审的情况来看,王正成在2点24分26秒用自己的手机拨打了120,在2点26分59秒拨打了110,但未在电话中表明自己身份。王正成在接受交警部门调查时,第一次并未承认是自己驾车,而在第二、三次调查中才承认的。
顶包?叫表哥来是因“我害怕”
审判长关注的另外一个细节是王正成是否让其表哥申某顶替他。
王正成在法庭上称,事发后,他让表哥来现场帮他处理,他自己则因想到前往医院看伤者。申某的证言称,他在事发后接到王正成电话后才赶到现场,他担心伤者家属看不到驾驶员,就想自己顶一下,称是自己驾车。在经交警教育后,承认不是自己驾车的。
审判长曾多次询问王正成为什么选择离开现场,而且在第一时间通知表哥来现场?王正成的答复是“我害怕”。本报记者 杜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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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杜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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