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下乡细则公布 补贴10% 建立承诺机制
2009年03月17日 08:38参考消息·北京参考 】 【打印已有评论0

上周末, 汽车下乡细则正式公布。除了此前各方关注的补贴额度外,此次还建立了承诺机制,给各汽车企业的下乡产品套上了“紧箍咒”。

补贴最高不超过5000元

上周,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了《汽车摩托车下乡实施方案》。

根据实施方案,到今年年底为止,农民报废三轮汽车或低速货车并换购轻型载货车,另外,购买微型客车的,按换购轻型载货车或微型客车销售价格的10%给予补贴,单价5万元以上的,每辆定额补贴5000元。同时,对报废三轮汽车每辆定额补贴2000元,报废低速货车每辆定额补贴3000元。每户农民限购一辆享受补贴的换购轻型载货车或微型客车,两年内不得过户。

据了解,此次汽车下乡政策补贴资金由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共同负担。

下乡承诺保农民利益

此次汽车下乡,将直接促进农用车加快退出农村汽车市场步伐,加速轻型货车和微型客车进入农村市场。

近年来,由于种种原因,农用车的产销量有所减少,但每年该市场仍有200多万辆的需求。随着对农民购车补贴的出台,微型客车和轻型卡车将加入该市场,从而改变农村市场的用车结构。

在汽车下乡的细则中,还明确提出相关企业要对产品质量、经销网点、售后服务、价格、销售统计和政策宣传等工作进行承诺,并签订责任书。

参与制定细则的中国流通协会副秘书长王都表示:“签订责任书后,那些无法达标的企业,将会被淘汰出局,这对企业来说,将有很大的约束力,也防止了一些不合格产品流入农村市场,保障了农民的利益。”

主流企业获益更大

据统计,2008年,在我国汽车市场总体销量中,微型客车占11.3%,轻型货车占12.5%。

新华信汽车营销解决方案副总经理郎学红表示:“目前,农村市场已经具备了一定的购买力,从长远来看,汽车企业会得益于农村市场的启动。”

据新华信的调查显示,在轻型货车市场,2008年10家主流厂家产销量约为95万辆,预计10大厂家2009年的轻卡销售将超过100万辆,占轻型载货车市场的份额将在75%以上。

在微客市场,主流厂家获利最多的分化现象也许将更为突出。2008年,上汽通用五菱销售微客约55万辆,长安汽车销售微客约25万辆,其中仅上汽通用五菱和长安两家的市场占有率就超过了70%。

郎学红表示,随着汽车下乡的启动,这些企业在市场中的份额也会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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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编辑: rob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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