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公布“汽车下乡”细则 申请后15天内到账
2009年05月06日 07:43钱江晚报 】 【打印已有评论0

本报讯 从今年年初就让农村消费者翘首以盼的“汽车下乡”补贴政策,红5月,终于在我省落地开花。

昨天,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由我省财政厅、经济信息化委员会、商务厅、公安厅等7厅局联合下发的浙江省汽车摩托车下乡实施方案,这几天开始向全省各地正式下发,农民消费者买微客、摩托车或换购轻型载货车,可以到乡一级财政拿到5000元至数百元不等的补贴了。

为详细了解这一还散发着油墨香的新政精神,本报记者带着众多农村读者的热点问题,请省财政厅企业处副处长叶光胜一一解读。

热点问题一:

哪些车主可拿补贴

首先,购车时间必须在2009年3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我省农民将三轮汽车(即三轮农用车)或低速货车(四轮农用车)报废并换购车型载货车,报废车辆车主与新购车辆车主为同一农民的,可获得财政补贴,享受财政补贴的轻型载货车每户限购一辆。

同一时间里,我省农民购买1.3L及以下排量微客可给予补贴,也是每户农民家庭限购一辆。但享受补贴的汽车两年内不得过户。

热点问题二:

买哪些车有补贴

农村消费者需注意的是,并不是买任何符合要求的车辆都可以获得补贴。上个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列明的符合上述条件且经过国家强制性认证的轻型载货车、微客车及摩托车才可作为补贴车型。

其中,轻型载货车必须总质量大于1.8吨但不超过6吨,至少四个车轮且用于载货的机动车辆,微客指发动机排量在1.3L及以下至少四个车轮且用于载客的机动车辆,不含轿车。

据了解,上汽通用五菱、哈飞、东风小康和我省的众泰、吉奥等已成为国家首批获得认证的“汽车下乡”企业,全国获得首批认证的轻型载货车共有4800多辆,微客356辆。接下来国家相关部门还将审批更多车企的车型,也就是说,农民必须购买国家认证目录内的车型才能获得国家补贴,也才是放心的车型。

热点问题三:

怎样去乡财政拿补贴

换购轻型载货车和购买微客、摩托车的我省农民应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及时持相关资料到户口所在地乡镇财政部门申请财政补贴。

其中换购轻型载货车的农民应提供已报废车辆的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新购车辆的机动车销售发票、机动车行驶证或机动车登记证书、整车出厂合格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购买人存折等。

买微客和摩托车的农民需提供机动车行驶证或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销售发票、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公安局出具的户籍证明,购买人储蓄存折一本。

热点问题四:

外省来浙打工者,能否享受浙江政策

浙江有着众多的外地打工者,他们将不享受浙江政策,但可以享受户口所在省份的汽车下乡政策。据记者了解,目前,全国还只有江苏、浙江已出台详细的汽车下乡政策,看来大部分外省来浙打工者,想享受这一政策,还需要等待。

浙江在外打工的人数也不少,据了解,根据政策,浙江在外打工者,可以在外省购车,回乡拿补贴。叶光胜表示,浙江不禁止农民在外省购车,但据了解,换购轻型载货车的农民如果在外地购车,因涉及到原有车辆报废等问题,需在省内购车才能更方便享受补贴。(本报通讯员 廖康 本报记者 林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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