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些农村地区,至今还保留着“物资交流大会”(或称“大集”)的传统,也就是每年在一个特定时期内,在某个乡镇举行大规模、集中式的商品交易活动,与短时间内定期的“赶墟”、“赶集”不同,这种“物资交流大会”规模更大、物品更全、参与的商家范围更广,由于商家来自全国各地,没有了“熟人经济”的制约,这种“大集”往往成假冒伪劣或清理库存的代名词。
汽车下乡目前已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但愿汽车下乡不要变成“汽车大集”,更不能变成“汽车小摊”,要严防汽车下乡以次充好。
上周出台的汽车下乡细则,明确提出相关企业要对产品质量、经销网点、售后服务、价格、销售统计和政策宣传等工作进行承诺,并签订责任书,无法达标的企业,将会被淘汰出局。
这一举措是为了保障农民利益,值得肯定,但也应看到,汽车下乡要比家电下乡操作起来更复杂,涉及的农民利益更大。家电下乡采取的是公开招标的方式,中标品牌农民是能查询到的,但还是出现了以次充好、假冒伪劣、“山寨家电”泛滥的情况,汽车下乡有些问题须未雨绸缪,有些问题可能要等暴露出来后才能不断整改:
第一,需防止入围企业以次充好。汽车下乡不用竞标,农民可能更分不清哪些汽车、哪些品牌有补贴,哪些没补贴。按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列明的符合上述条件且经过国家强制性认证的轻型载货车、微型客车以及摩托车,均可作为补贴车型”,这等于进了公告的产品和企业,只要签订责任书就有资格参与汽车下乡。一方面是入围企业多,规范难度大;另一方面是即便企业签了责任书,也很难杜绝其甩库存的行为,快淘汰的车型、库存的积压品可能泛起。
实际上,目前轻货、微客领域的新车型并不多,对企业可能甩库存的行为,相关部门也很难干涉,只能靠农民朋友多辨识,尽量买新车型和品牌车型。
第二,需防止非入围企业混水摸鱼,严防非法拼装、改装、偷盗车辆打着汽车下乡旗号坑农害农。目前连轿车都有“山寨版”,轻货、微客、摩托车就更不用说,而“汽车下乡”并非专有名词或商标,谁都可以到乡下打出这样的宣传横幅。早在几年前,就有企业打出了汽车下乡的旗号,只不过那时没有国家补贴,现在是正规产品要下乡,非正规产品也会借机下乡,农民一旦买到非入围企业的产品,就不能获得补贴,买到非法产品更投诉无门。
第三,需防止虚假宣传、让利陷阱。目前,有不少下乡企业已打出让利旗号,这里要分清是在原价上真的让利,还是将国家补贴的2000元—5000元算进了让利范畴。
第四,很多企业早就有到县城、乡镇、厂矿巡展并现场售车的活动,以后,在汽车下乡的大横幅下,会有轻货、微客之外的轿车及其他非补贴车型一起出售,消费者切忌受现场气氛感染而混淆。对有些厂家的中奖销售应警惕,在现场,消费者或许能抽到几千元的大奖,但条件是要买辆厂家指定的汽车,难免一高兴就掏了腰包。
第五,目前,很多进城务工或在城里做生意的农民,对轻货、微客需求量大,甚至可能超过在家务农的农民对汽车的需求,进城农民如何才能较便利地享受汽车下乡优惠政策,应进一步完善相关细则。因为购车补贴要“向户口所在地乡镇财政部门申报”,且要提供“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机动车行驶证或机动车登记证书”,这样的话,农民须回老家买车,然后开回北京、上海等城市做生意,再每年(或每两年)回家年检一次,这也太不方便了吧。农民是否可以异地购车,再回乡申请补贴?细则并未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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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曾业辉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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